第122章 主谋竟是市花亚军卢曼

虽然青梅明明知道陈鹏飞不再到祥云喝酒,但她有时收摊后还是不由自主的拐过去看上一眼。

总是希望而去,失望而归。可失望之后她照去不误。有一次,虽没有看到陈鹏飞,但他看到了瘸腿小伙孙志勇。孙志勇就坐在陈鹏飞曾经坐过的那个位置,他也和陈鹏飞一样,在一杯一杯独自喝酒。

见到孙志勇,青梅想闪开,但她的脚却像灌了铅一样,沉得挪不动步子。毕竟她的生意是人家孙志勇帮忙才弄起来的,见了面怎么也得打个招呼,不打个招呼良心都过不去。青梅就走过去站到孙志勇的桌子跟前,孙志勇以为是服务员,他头都没抬,继续喝酒。

站了片刻,青梅说,孙志勇,少喝点,小心喝多了回不了家。

孙志勇抬头见是青梅,一咧嘴就堆起一脸笑容,然后拽了青梅坐下,说,我一个人喝酒正没意思呢,越喝越没意思,你来了就陪我喝两杯。青梅说,我可不会喝白酒。孙志勇说,那你就喝啤酒,果啤也行。说着就让服务员上了一瓶果啤。

果啤斟上,孙志勇才想起给青梅要一套餐具,光喝酒不行,还得吃菜。孙志勇表现得很殷勤,青梅却有点不自在。这个地方是陈鹏飞常来自斟自酌的地方,万一陈鹏飞突然来了怎么办?我与一个他不认识的男孩在一起喝酒,他会不会产生误会?这么一想,青梅就站起来要走,孙志勇涨红了脸生气地说,怎么,看不起我是吧,这点面子都不给?

青梅复坐下。她想,如果真碰上陈鹏飞才好呢,想见他见不上,电话又变成了空号,虽说不上众里寻他千百度,至少也算是煞费苦心了,能在这儿碰上,那真是机缘巧合了。即使产生一点误会,那也证明他心里有我,他要心里没我,就什么误会都不会产生。这么想着,青梅就端起酒杯跟孙志勇碰了一下。

孙志勇说,青梅,你的手机怎么打不通了呢?

青梅说,我换号了。

孙志勇把青梅新的号码存到他的手机里说,难怪,我给你打了无数次电话,没一次通的。

青梅说,打了无数次?找我有事吗?

孙志勇眼珠都喝红了。她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青梅说,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吗?想你了还不行吗?

青梅心里一怔,但面上没有丝毫表露。她怔的是“想你”这个字眼。这个字眼不是随便乱说的,尤其男孩和女孩之间,那是代表特殊含义的。有爱才会“想”,无爱想都想不起来。难道孙志勇在婉转的向我示爱?这可不能接受。必须把事情弄清楚。这种事是不能含糊的。

青梅就问,你想我是啥意思?

孙志勇盯着青梅的目光一直没有移开,他虽然眼睛血红,但目光非常柔软,像一根根柔软的指头一样,在青梅的脸上抚摸。他含情脉脉地说,这么简单的意思还不明白?还需要我明说吗?想你就是喜欢你。青梅,你不知道,从你来买饺子器的那天起,我就开始喜欢你了。你说怪不怪,就那么一眼,我就不可救药的喜欢你上了。你那水样的眼波,小巧的鼻翼,圆脸上浅浅的笑靥,都让我过目难忘,即使你一转身、一甩手、一迈步都那么有态。我在想,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女朋友该有多好啊!从那以后,我干什么都心神不宁,晚上也总是失眠,你不知道,我睁着眼睛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啊!可是,每次见你买菜的时候,我总想对你表达,也总不敢上去对你表达。后来,想对你表达时,却见不着你了,电话也打不通了,内心的苦闷无处排解,我就只有借酒浇愁了。李白说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真的是这样,我天天来喝酒,越喝心里越苦闷,我都要崩溃了。今天见了你,我心里非常高兴,喝了酒,借着酒劲,我才敢什么都对你说,我不怕你笑我,你笑我我也要对你说,说了也许只后悔一时,不说我会后悔终生的。

青梅的预感得到了证实,孙志勇的“想你”果然蕴藏着特殊的含义。他一口一个“喜欢”说得青梅耳热心跳,但青梅认为“喜欢”和“爱”距离很遥远,而孙志勇和陈鹏飞的距离也很遥远。陈鹏飞是爱她的,他才仅仅“喜欢”,就差这么一点就有天壤之别。更何况她也是爱陈鹏飞的,她既然爱了一个人,就不可能再去爱别人,她是一个对自己非常负责的人。

青梅就开门见山直接了当的告诉孙志勇:志勇,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喜欢,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不……不仅是喜欢,而且是爱。他的名字叫陈鹏飞,比我大六岁,自己开了个名叫华娱的公司。在你之前我们就相爱了,一晃也大半年了吧!

一听这话,孙志勇脑子轰的一响,跟着脸就青了,连眼里的血红也变成了青红。他盯着青梅的目光突然一把手走,眼皮耷拉下来,然后僵硬的合上。当他再睁开眼时,眼里是一汪暗红的泪水,泪水顺着眼角在悄无声息的往下走,走过脸膛,走过腮边,一直走进脖子的深处。

孙志勇又盯了一眼青梅问,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吗?

青梅非常肯定的点了一下头。

孙志勇非常绝望的说,想不到……是这样……这么一个结局。人家有公司,我有什么?我无话可说了。是啊,我一个瘸了腿的人,怎么能配得上像天仙一样的你呢?

青梅想,我哪比得上天仙呢,他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青梅就端起杯子主动跟孙志勇碰了一下:志勇,我没你想得那么好,我只是个普通的打工妹而已,真的,非常普通。你也不要伤心,我们做不了夫妻(她竟然把夫妻这两个字也明确说出来了),还可以做朋友嘛!我爱陈鹏飞是爱他那个人,不是他的公司,你不要和他比。再说,你虽然腿有点残疾,但在我眼里,你从来都没有残疾过,你靠自己的勤劳去赚钱,栉风沐雨,早出晚归,你比许多健全人都要坚强。

孙志勇说,我本来也是健全的,像你爱的那个陈鹏飞一样,有一双健步如飞的腿,只不过我后来才瘸了一条。我这条腿不是为自己瘸的,是为别人瘸的。

青梅趁机把话题转移过来,就追问,怎么回事?说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