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张法官进行强力反扑

尽管失去了关键证据,但警方并没有撤案,相反,办案人员加紧了侦破力度,并去事发现场川香园餐馆进行了秘密勘察,走访,提取残留物,然后将情况详细汇报给了局长。局长思虑再三,决定立即抓人。?

就这样,张法官“锒铛入狱”。?

张法官毕竟是张法官,他果然进行了强力“反扑”,他只承认跟玫瑰小姐喝过酒,其他的一切则一概不承认。他态度蛮横而又强硬,要赵青梅拿出确凿证据,如果拿不出来,则是诬告,他就要进行反诉,要让市花付出诬告的代价,以“诽谤罪”领刑受罚。好厉害!?

张法官拒绝提供任何口供,案子几乎没有进展,陷入了僵局。?

张法官很清楚,事情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餐馆每天都要打扫,不可能留下纸巾等有效证据。他坚信,就是那个他当时实施强奸的沙发,也不会留下“残留物”,因为他清楚的记得,尽管喝了酒,但他离开饭馆时,还是没忘检查沙发,沙发上什么也没留下。哪怕是一丁点儿!?

那么赵青梅的**呢,如果她次日发现上面有东西,作为一个懵懂的女孩,她绝对不会保留的,要么扔掉,要么洗净。要是没有了关键的证据,就凭赵青梅报案以后的笔录,就能判他张法官有罪?简直是痴人说梦。?

在“局子里”,张法官也把办案民警一一驳倒。民警出示了川香园老板文娘的证词,可那证词仅仅证明张法官曾在川香园与青梅喝过酒,其余的文娘什么都没看到。这证词苍白无力,有跟没有一样。张法官说,和赵青梅喝过酒的人肯定不止他一个,若喝酒就认为有强奸动机,那赵青梅不知道被人强奸了多少回。民警问,喝酒时,你为什么从头至尾不让服务员进?张法官说,我跟赵青梅说她弟弟的案子,不宜让人听见。民警说,狡辩,你是在为强奸营造环境,你以各种理由一杯杯劝酒,设下圈套,诱使玫瑰小姐一步步落入你的虎口。张法官说,我抗议,你们这是在进行“有罪推论”。?

民警拿出几张照片,照片拍的是川香园那个包间,以及桌、椅、沙发——沙发就是最终实施强奸的“道具”。张法官不屑的笑了,问,这能说明什么?开饭馆的就是靠这些物品经营,靠这些东西为顾客服务,你们该不会把桌椅沙发搬到法庭上作为证据展示吧??

办案民警哑口无言。?

事情有点骑虎难下了。?

如果找不到新的证据,以目前的状况就得放人,怎么办?放不放人?民警请示局长,局长说,不放!是真的就假不了,继续“审讯”,争取让嫌疑人“招供”。?

可是,新的证据在哪里?已经山穷水尽了。?

陈鹏飞一趟趟去公安局探听消息,但民警每回都告诉他:没有丝毫进展。?

消息传到身体已慢慢恢复的青梅耳里,青梅几近绝望。?

让青梅的希望没有完全泯灭的是,她以为陈鹏飞知道了这件事会断然和她分手,但直到现在,陈鹏飞也没有说出分手的半点意思。?

守在病房门口的民警已经撤走,陈鹏飞就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在青梅的病床前,但二人往往是相视一眼,然后相对无言。?

这天,张小萍下班后来看望青梅。由于工作忙,张小萍已经好几天没来了。她知道陈鹏飞昼夜守候在医院,因此她就可以放心的忙她的事,青梅这边就全部交给陈鹏飞打点。青梅住院的消息张小萍一直在尽量保密,就连亲如姐妹的李娇和刘红她都没告诉。?

张小萍将陈鹏飞拉到病房外问案子的情况,陈鹏飞说,张法官可能要反诉,他说青梅诬告他,他要让青梅以“诽谤罪”领刑。?

张小萍问,强奸不是明摆着的吗,怎么能说是诽谤?事情卡在哪里??

陈鹏飞说,关键证据没有保存下来,张法官不认账。?

张小萍问,什么关键证据??

陈鹏飞说,青梅当时穿的**,从**上可以提取张法官作案时留下的“残留物”。我在公安局问过办案人员,只要能找到那个**,就可以将“残留物”进行DNA鉴定,到那时,张法官再怎么巧舌如簧,也没办法赖掉。可是,民警问青梅,青梅说她把**扔了。?

张小萍浅笑了一下说,多亏我留了一手,好险啊!?

陈鹏飞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小萍,你留了一手什么呀??

张小萍说,青梅说得没错,她当时是把**扔了,但我趁她没注意又把**捡了回来,用报纸包了,悄悄放在了我的房子里。我当时内心就有个念头,我要替青梅“报仇”,要“报仇”就得拿事实说话,拿什么事实?**就成了核心事实。?

陈鹏飞激动得一下就握住了张小萍的手,他不停的说,感谢你……感谢你小萍,你将会是这个案件的最大转机,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