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那老头子被秦飞泫一拳打得口鼻流血,捂着嘴哇哇大叫,我害怕一会儿有人叫警察来,拉着秦飞泫想赶紧逃走。秦飞泫还站着不动,怒气冲冲地瞪着他,看那样子好像恨不得一脚踹死他。

那老头子捂着嘴哇啦了半天,从兜里掏出手机,“喂,老三吗?我在巷子这,有人砸场子,你快来!”

我一听心都凉透了,心想完了完了,这下出大事了。拼命拽秦飞泫的胳膊,“还不快走啊,他叫人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他身上的伤才刚刚养好,再被人打了可怎么得了!

秦飞泫这才转过身子,刚走了两步又跑回去,我急得后脑勺都快挠破了。他两步跑过去抱起地上那只小狗,又一把抓起那老头子的领子,“把链子打开!”

那老头子刚一哼哼,他又扬起了拳头,那老头子吓得二话没说就赶紧掏出钥匙把链子开了。

他抱着小狗跑出来,抓住我的手飞奔了起来。

我只顾着跟他跑,都没看清道儿。巷子里人那么多,我一边跑一边大叫,“让一让,麻烦让一让!”

秦飞泫抓着我的手一路狂奔,钻了好几条小巷子,曲里拐弯的,我只觉得周围的人越来越少。最后终于停下来,到了一条小道儿上,安安静静的,都没什么人。

“这是到了哪儿呀?”我捂着胸口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他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我瞪他,“不知道路你还带着我瞎跑?迷路了怎么办?”

他喘着气笑,“迷路了也不要紧,咱俩在一块儿就行。”

那条小狗还蜷缩在他怀里,茫然地睁着迷迷糊糊的黑眼珠,抬头望望他,又扭头望望我,呜呜地叫着。

我跑得快累死了,只能慢慢悠悠走着,一步一步地往家挪。秦飞泫看起来还蛮好,两条大长腿迈着迈着,一回头发现我落了好远,才停下来放慢脚步等我。他抱着狗狗低头走着,不时摸摸狗狗的脑袋,戳戳狗狗的小黑鼻头。狗狗缩在他怀里很舒服似的眯着眼睛,顺从地接受他的抚弄,还伸出小舌头舔他的掌心。他专心地逗着小狗,头都不抬,嘴角慢慢翘了起来,呵呵地笑出了声。

这小子突然发神经,差点又闯大祸,居然还有脸笑,我想想就来气,猛地一推他,“你刚才抽什么风?”

秦飞泫没防备,被我推得一个踉跄,怀里的狗狗也跟着呜咽一声。他一站稳,抬起头就冲我瞪眼,“你干嘛?你亲口说的你以后再也不欺负我了,说话不算话啊你!”

我被他噎住,“推你一下就叫欺负你啊!”

他那双大大的桃花眼冲我一翻,继续低头默默地走。

我拉拉他的衣角,“你刚才为什么要打那个老头啊?”

他抚摸着小狗的手掌一下子攥得紧紧的,他低着头,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听见他从牙缝里挤出来三个字,“他该死。”

我被他言语中透出的冷冽震慑住,他似乎真的有些不一样。那可怕的一夜已经在他身上产生了某种化学变化,这种变化是不可逆转的,不论我多么冷静地去假装,多么费尽心思地去安抚,他的伤口还是溃烂结痂,留下了丑陋而可怕的疤痕。

日头慢慢偏西,地面上开始泛起凉意,我们终于走回了街口巷子。这么多年来,我在这条巷子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按说对这里的一砖一瓦都应该了如指掌。但是今天静静地走过,却发现这条巷子既熟悉又陌生。我记得当年刚和爸妈搬来这里时,巷子里还没有铺上青石板,自行车骑过去就是一道深深的车辙,偶尔有摩托或者汽车呼啸而过,就是一阵令人不得不掩鼻屏息的尘土飞扬。后来巷子里铺上了干净的青石板,灰扑扑的墙壁也被刷成了庄重的大红色。我爸骑自行车载着我上学放学,无数次的从这里经过。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平整的青石板变得坑坑洼洼,端庄的墙壁也开始斑驳龟裂,绿油油的苔藓爬上了墙根,几簇杂草也在墙角的缝隙里发了芽。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

我望着走在身边的秦飞泫,忽然想起他刚上小学的时候,总是被巷子里的一群混混欺负,整天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回家。我只好每天放学去接他,带着他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再领着他回家。

我到现在都还清楚记得那群混混的眼神,阴沉而冷漠的,一动不动注视着我和他的每一步。我其实心里怕的要死,怕他们忽然拦住我们的去路,甚至直接动手找我们的麻烦。恐惧是那样折磨人的东西,那是第一次觉得这条窄窄的巷子居然那么漫长。我在心里拼命告诉自己两条腿不要打颤,故作镇定地搂着秦飞泫,低着头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可为什么要那样做呢?为什么宁愿忍受那样的危险和恐惧,也不愿意抛下他独自一个人呢?

事实上,那应该是最恨他的时候吧?一切痛楚和失去都还那样清晰明确,没有被漫长的岁月冲散消磨,仇恨就如同当年刚铺好的青石板路,平坦而硬朗。可是那样直白的恨,都没能让我对他放手,这又是为什么?

清洗干净之后的小狗居然是雪白雪白的,抱在怀里转着乌溜溜的黑眼珠,像一团软软的雪球。它身上有很多伤口,腿好像也受过伤,所以才会走不快,跑起来也会有点瘸瘸的。秦飞泫花了很多心思照顾它,带它看医生,给它做好吃的,清晨傍晚都跟它一起去散步,只是从来不用链子。其实根本也不需要链子,这小家伙完全离不开他,秦飞泫每走一步它都摇着小尾巴颠儿颠儿地跟着。不过大多数时候,它还是老老实实地窝在秦飞泫怀里,闭着眼睛,一副很安心的样子。

我想给它起个名字,出门遛弯的时候叫起来也方便。想了挺多,什么“欢欢”“闹闹”“笨笨”“贝贝”之类的,秦飞泫总嫌恶俗。我想起美剧里,老外都爱偶像的名字称呼宠物,我就试着对着狗狗叫“卡夫卡”“伍尔夫”“博尔赫斯”,结果狗狗趴在地板上迷茫地看着我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自己听着倒一身恶寒,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有了事情做,秦飞泫不再那么无聊,状态慢慢恢复起来,家里也不再那么安静得让人心慌。我知道他的伤口已经结痂留疤,时间是那么的神奇而有力量,它终究会抚平一切伤口,这点我深信不疑。

看着秦飞泫心情一点点好起来,我也到了该回去上班的日子。虽然不过一个多星期,但这个假已经长的让我心惊胆战。早上出门的时候,秦飞泫带着狗狗正好遛弯回来,白净的脸上微微透着运动后的红晕,看起来心情不错的样子。我嘱咐他,“我去上班了,再不去要被炒鱿鱼了,就养不起你了。你乖乖在家呆着,哪都不要去。”

秦飞泫不耐烦的把我往外推,“早就该走了你,整天啰啰嗦嗦的,我都快烦死了。”

没想到一去行里,思雨居然第一个亲亲热热地迎上来,冲着我眨她带着美瞳的人造蓝眼睛,“沫雪,你终于回来了!听经理说你家里出了点事,什么事情呀,是家里人生病了还是怎么?你这么久都不来上班,我还以为你也走了呢!”

我忙笑着道谢,又问道,“什么叫我也走了呀?有谁已经离开了吗?”

思雨睁大了楚楚动人的婴儿蓝眼珠,惊讶地说,“你还不知道呀,小邵已经辞职了。你和他关系那么好,我还以为他会告诉你一声呢。”

我愣了一下,忙问,“小邵辞职了,为什么?”

“还不是上次的事情,那张票最后也没有找到,不管怎么说都是小邵的责任。行长说让他赔他也赔不起,责任还是行里担着,但是怎么着他也不能在这干了。本来说是要开除他的,还是他舅妈来找行长求情,最后让他自己辞职完事。”

思雨粉嘟嘟的嘴唇一张一合,说得眉飞色舞,一脸看热闹不嫌腰疼的表情。我想,即使那天的票据是她弄丢的,想必她也是无心的。思雨无非是个娇滴滴的富家千金,除了缺心眼儿之外,倒也没有那么深的城府去设套陷害别人,更何况小邵和她根本没有过结。

不过想想小邵那么努力地想要融入这个根本不适合他的环境,那么虔诚地想要得到这群对他毫不在意的人的认可,我还是不免替他难过,“小邵太可惜了,他是真的很用心,想把这份工作做好的。”

思雨大喇喇地摆摆手,“哎呀,是个人都能一眼看出来,他根本不适合做银行的工作啦。离开了反倒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谁知道是福还是祸呢?”

我淡淡笑笑,“没想到你这么看得开。”

思雨以为我在夸赞她,得意的冲我抛了个媚眼儿,又喜笑颜开地说,“你不在这几天还发生了好些事呢,你知道xx公司那个白总吗?就那天和咱们一起吃饭那个?”

我心猛地一沉,胃就好像被人打了一拳,一阵一阵地往上翻腾,“那个姓白的?他怎么了?”

思雨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依旧有声有色地说,“他呀,得罪了人,被修理的不轻,在医院躺了都十几天啦。圈子里都传得沸沸扬扬的,白胖子这回丢人算是丢到爪哇国了,以后估计也没脸在圈子里混了。”

一听那畜生被揍得进了医院,我激动得心脏都跳起了舞,血液都在身体里咕嘟咕嘟唱起歌来了,恨不得立马跪下祈祷感恩上帝,不知道是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的这口恶气。可不由得想起那个女人在医院说过的话,忙屏住了顿时急促起来的呼吸,尽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是吗,他不是很有势力吗?得罪了谁,敢下这样的狠手?”

思雨不屑地哼了一声,“他算什么有势力,不过是地痞流氓出身的暴发户,发迹了也还留着道儿上的做派,一般人缠不起罢了。他年轻时给卓老太爷开过车当过贴身保镖,听说倒也出生入死了几回。后来卓家给了他一些生意,也慢慢扶植他,算是作为报答。他整天仗着卓氏在背后撑腰,狐假虎威,还真把自己当成个人物,横行霸道的。我爸早就说,这货早晚要栽回狠的才会安生。”

思雨说着说着嗤笑了一声,“只是没想到还是窝里反,被自己主子捅了一刀。”

我一愣,忙问,“难道他惹了卓家的人?”

思雨葱段儿一样白嫩的手指捏起了下巴,若有所思地眯起眼睛,“按理说他和卓氏那样子的关系,他不会没脑子到去得罪卓家的人啊。可是,这次确实有人大大方方地放出话,说是卓家做的没错。”

我脑子里忽然浮现出卓越一手插着兜,站在医院花园里,一脸平静的看着我的样子,不由得喃喃道,“卓家的人,难不成是卓越下的手吗?”

我只是觉得不可思议。我从来看不透卓越,但是我除夕夜蹲在漆黑的大马路上哭,他会开车跑来接我,还买来温热的吃食哄我。我心情不好,他会带我去偏僻雅致的小店,吃那些有趣讨喜的菜。秦飞泫出事那天,他二话没说开车送我去医院,还在医院陪了我一整个晚上。第二天知道真相的时候,如果没有他抱住我,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卓越在我眼中从来不够清晰,却一直很温柔,甚至还很善良。

在我眼里温厚善良的卓越,原来还有这样的一面吗?

“也不一定啦,我爸说卓越处事一向是出了名的低调。”思雨摆摆手,扬了扬描绘得很精致的弯眉,大大的蓝眼珠又骨碌转了一圈,“卓家厉害的人物又不只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