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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考完了。大家都很疲惫。恰巧班级里球迷不少,于是决定以寝室为单位,进行足球赛。

我们寝室207和另外一个寝室205(就是章王去的那个寝室)组成一支球队。而另外两个小班男生204和206组成一支球队。

具体到我们寝,二哥卢百成从不爱好体育活动,不会参战,郑平也不参战。就只有我、辛健和肖宇我们三个入选了。

辛健自封为前锋,整场比赛都在对方门前疯跑。肖宇长的高又没什么技术,于是做守门员。我技术不高,既跑不快又跑不动,于是踢后卫,成为本队后防线上的定时炸弹。

比赛那天到了,那真是红旗招展,人山人海。班里的女生全来了。在这么多的粉丝面前踢球,我很得意。

二哥没来,在教室看书。真是石佛,不,简直是学佛。郑平挽着李雯的手,亲亲热热地坐在女生堆里,成为万红丛中一点绿。

比赛开始了,对方配合默契,像我方展开了行云流水、水银泻地般的进攻,我方不甘示弱,以牙还牙。无奈辛健在场上形同梦游,只是不知疲倦地反复丈量着对方禁区的土地,我在后场屡屡回传出威胁球,成功地为对方送出一次又一次助攻。肖宇对皮球的方向还算准确,对方向他身体左侧射门他从不向右扑,但你这时机啥的掌握好点啊。不是扑早了,像个死尸似的“通”倒下之后,球才进门:就是扑晚了,球都进了,才想起来,象征性的补扑一下。好在205有一个优秀前锋,姓巴,爱穿佛罗伦萨队的10号球衣,我们都叫他“巴蒂”。巴蒂不负众望,独中三元,加上别人的进球,我们居然以5比4领先。

全场比赛就快结束了,对方守门员开了一个大脚。我见球直奔我来。想头球摆渡,无奈鼻梁上一副眼镜。说时迟那时快,我抡起右腿向上使劲一踢,没踢到。惹来女粉丝团们一阵哄笑。我无心理会她们的哄笑,急忙去追球。对方小个前锋带球急停,晃过了我,直奔肖宇。肖宇嬉皮笑脸地去扑球。结果人家前锋敏捷地将球从肖宇**踢了过去。

全场比赛结束,双方5:5打平。

最后晃过我的前锋说,“四哥,咱俩交换球衣吧!”我看了一眼道,“我这是刚买的,再说你比我小一号。。。。。。”前锋说,“没事,四哥,回寝室咱再换回来。”你瞅这闲的!

于是我们俩俨然著名球星一样交换了球衣。

就这样,球赛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