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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王爱好体育且很希望有一个美好的宿舍集体生活。可惜,我们寝室显然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恰好隔壁他很向往的寝室有空床位,于是他搬去了隔壁的寝室。当然,出于对班任老师的尊重,他事先向老皮说明了情况。

写到这儿,我忽然气愤的想起,有人说我们学校不正规,妈的我们的确不正规!人家正规的大学班主任都叫导员,就我们这儿还叫班任.怪不得我们自考纷纷不过呢?原因就在学校的不正规!

事实上我们所谓的学院,就是一个高级点、大一点的自考辅导班!意识到这一点,我很悲哀。

回到正题上来,章王走了。虽然还在一个班级,以后的关系肯定也不会象以前那样紧密了。我想起了我们一起去看球,一起吃李连贵熏肉大饼,一起打15元一小时的台球,累得气喘吁吁象狗一样的日子,心里很难受。

宿舍里其他人对章王的走麻木不仁,可能底下还在腹诽,“好端端的走什么走?破坏宿舍形象!”这再次充分地证明了章王地搬走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确的。

好多年以后,我和一个朋友聊天,他认为大学最重要的其实不是学习本身,而是一群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第一次离开家门,在一起集体生活。是每个人由学生一步步融入社会的必由之路。

我认为他说的很有道理,如果从这一点说,我们学校也算勉强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