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天早晨我是在明媚的阳光中睁开眼睛的。

我这个职业的唯一好处就是不用坐班,只要把下期栏目的内容做好,交总编辑审阅通过后就万事OK了。但是今天的我却是一点都轻松不起来,原因很简单,最迟后天就要定稿了,而关于这期的栏目、话题我是一个字也没写。其实也不是不想写,是实在写不出来。

难忘的初恋、新婚致喜、七年之痒、孩子与爱情、婚外恋、一夜情

?爱情和婚姻中的各种话题已被我写得滥俗了。单纯的大学生、外表高洁内心空虚的企业白领、恶俗不堪处处感觉高人一等的富婆、妆容精致行事低调的二奶,各式各样的人物都在我面前倾诉、哭诉或控诉过自己各式各样的感情问题,从而也走进了我的专栏。现在的我,不论是感情、生活还是工作,都如同处于一个倒立着的锥形体的最下端,虽然看得到外面的风景,虽然知道自己应该努力往上爬,却不知道怎么下脚。

对着笔记本发了一个小时的呆后我还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能想到的东西都是如此地了无新意。我极力控制住自己不去打开浏览器,不去进入那个自己最熟悉的网站,只怕自己一旦那样做了,一旦看到大家对我的新文所发表的各种评论,一旦又找到一篇文笔极佳的好文,下期杂志的婚姻与爱情版块怕是真的只有开天窗了。

算了,我干脆恶狠狠地拨了网线的插头,关了机,把笔记本装进包里,决定去外面走一走,散散心,说不定会有灵感突然冒出来。

其实我一向不太喜欢在家里写东西,穿着舒适的睡衣待在书房里,右手边一杯冒着热气的绿茶,左手边一包散发出诱人香味的糕点,这时的我总是提不起工作的兴趣,太闲适了。当然,半夜除外,越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写作状态就越好。而且,我并没有深更半夜背着笔记本四处游**的习惯,也不想给广大专门出没于黑暗里辛苦作业的同志们增加额外的收入。

嗯,好吧,言归正传,一般情况下,我宁愿去办公室写东西也不愿待在家里写。不过,前提是如果办公室里的那些小麻雀们都不在的话,可这种情况可能出现的机率为零。所以,二般情况下,我就像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一样,背着我差不多可以归入老古董行列的笔记本,徘徊在公园里、街心花园中、府南河边、星巴克、良木缘、甚至是人气不旺的德克士等场所奋笔疾书,哦,不,应该叫做作咬牙切齿状奋力敲打着已经饱受□□的键盘,具体工作地点要视当天的天气情况及我的心情又及我的钱包的鼓胀程度而定。

我知道自己有点自虐,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有这个倾向,不管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从13岁的时候,用生锈的小刀片划伤手臂看到红色的小血珠从中涌出来时心里会有满足感开始,直到30的时候,和男人□□时要让男人在□□、大腿根部狠命地揪或咬,并制造出青红的伤痕或深深的齿印才能□□,一直如此,从未改变。

其实我本来有一份工资不算高但也决不能算低的轻松悠闲的工作,而且没有半点压力,因为该单位的负责人——我的顶头上司——在与陆予华所开公司的数次采购工作中拿回扣拿到手软。

我本来也可以安闲地待在家里,做个人人羡慕的全职太太。每天早上睡觉睡到自然醒,上午逛街做美容,下午打麻将。顺便说一句,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数以千计(连环画及教科书又及各种辅材都算上),但是,书中所谓的至理名言大都被我嗤之以鼻,能被我奉为经典的只有极少的几句,其中我非常深以为然的一句就是:唯有读书才能忘记打麻将,唯有打麻将才能忘记读书。唉,可能年纪大了,看来女人上了三十果然比较容易啰嗦,再次言归正传,我本来可以过这种日子,每天晚上等老公疲惫地回到家的时候,都会有一大锅(绯:一大锅?喂猪?某颖:那不第二天中午懒得做饭了嘛!)热气腾腾的煲汤放在餐桌上,而且一周七天决不重样,用行动来将那句“要想留住男人的心,先要留住男人的胃”的经典爱情屁话贯彻到底。

可我终究还是放弃了,放弃了那种触手可得的优裕的舒适生活,只因为,我,太想做回我自己!

8岁时,我不想被父母留在千里之外,不想被同学们岐视、排斥和嘲笑,可我没有选择!

13岁时,我不想这么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我不想堕落不想自残,可我没有选择!

17岁时,我不想读逻辑性极强的理科,我想学文,想每天沉迷于诗词歌赋中,可我没有选择!

22岁时,我不想每天为了生活奔波,庸庸碌碌地为一块钱而计较,在尘世中苦苦挣扎,可我还是没有选择!

现在的我,虽然已经30岁了,虽然已是年华老去,青春不再,可幸运的是,我总算有了选择的权利!

老马伏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现在的我,只想做自己爱做的事,爱自己所爱的人,坦露自己最真的感情。

这,应该没有错吧?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部文风有变,不要被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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