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虚幻 第七章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预计三到四部,每部20章,每章2000-2500字,够精确了吧?

另外,第一部主要是铺垫,可能感觉比较平淡。还是那句话,能忍就忍,不能忍跳过、放弃都可以,我不介意,不用给我面子!

shihanli:谢谢大的关心。

草弦:我觉得学工科才累,对我来说,文字上的东西是最轻松的。

大才发现是GL啊,亏我标题后面还专门备注了的,晕死!

大是上海人啊?我实话实说而已,我小学读的平江路小学,读了四年多,五年级上半年转的学,永远也忘不了在学校里(其实还有幼儿园,被小朋友抢走老师发的点心是常有的事)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我爸也是地道的上海人,小男人味道十足,斤斤计较,精打细算,小气刻薄······其实我也有点这种脾气,可能遗传。

小柒: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握手!

wowo```、孤独者:谢谢支持!

失恋又与林丹失去联系的孟绯恢复了一贯的沉默,除了上下课就是看自己的书,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致,甚至又开始了抽烟喝酒混时间。学校里有不少人是从省内的其它小城镇和农村考来的,孟绯心态犹如刚到成都的时候,对满口乡音的同学隐隐有些瞧不起。

第一次班会时,为了让同学们互相认识,每个人都要做自我介绍。轮到孟绯的时候,她只是站起来冷冷地说了一句:“我叫孟绯,成都市人。”就结束了。不错,此时的孟绯再也不会刻意咬着舌头说着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骄傲地抬着头说:“我是上海人。”可是,她并没有意识到,她的语气、她的态度仍和从前一样可笑。

虽然,孟绯曾经以为自己会无风无浪平静地混完四年大学,虽然,孟绯曾经眼高于顶地觉得自己比这个学校里的同学高人一等,虽然,孟绯自以为失败的初恋已经耗尽了她本就不多的热情。爱情,仍然是毫无预兆地降临了。

当时学校里流行一种风气,男生和女生互相结友好寝室,而且一般都是找外系的同学,实际上就是扩大大家的交友范围。孟绯同寝室的一名室友的补习班同学(男)也考入了这所学校,寝室里的姐妹们就准备和这个人的寝室结友好寝室。孟绯是可有可无的人,也就随着她们折腾了。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有两个男生在楼下喊孟绯室友的名字,她在阳台上答应了,对答了几句后,便兴冲冲地跑进寝室对大家说,她那个同学来看她了,这个人不但是个大帅哥,家境也不错,看谁有本事泡上他。听完这话,寝室里几个女孩都一窝蜂地跑到阳台上去打望帅哥,孟绯毕竟才18岁,也兴冲冲地凑热闹去了。

室友为了让这群囧囧魔看得清楚点,故意喊了声同学的名字,他答应了一声,随即抬起头来,孟绯她们住的四楼,所以他的五官大家根本就没看清楚,只见头发要长不短地直直地像刺猬一样,孟绯有些失望,一边转身走回寝室,一边嘀咕着:“哪点像帅哥嘛?真是小地方人没见识!”这就是孟绯与陆予华的第一次见面。

然后就是友好寝室的集体活动,孟绯和大家一起下棋、打牌、跳舞。近距离接触后,孟绯才发现陆予华的五官真的长得不错,国字脸,浓眉大眼,鼻梁高挺。特别是他的嘴,不但长得很小巧而且红艳艳的好像涂抹过口红一样,他的皮肤很白,至少比孟绯白多了,只有头发估计是长长了还没来得及剪,显得太难看。这么说吧,陆予华如果是个女孩子,肯定是个美女。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的个头不高,大概不到1米7的样子。

大家都是年青人,很快就熟络起来,年少轻狂,什么花样都玩遍了。一个周末的晚上,孟绯她们和对方寝室大概7、8个人一起到学校附近的一个景点,叫世界乐园的地方去玩,不过不买门票,而是翻墙进去。那天他们在里面一直疯到很晚,疯到学校已经熄灯关门都还没回去,于是大家决定今天就在街上待一晚上,聊一晚上。

夜越来越深了,虽然是10月上旬,可已感到寒气逼人,孟绯只穿了件长袖衬衣,禁不住打起哆嗦来。陆予华见此情景,主动脱xia自己的外套递给孟绯,而自己却只穿了一件衬衣。孟绯穿上他的衣服后暖和了不少,出于礼貌,也就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攀谈起来,这一聊竟十分投机,俩人就这么边走边聊了一夜。

没想到,从那以后,两个寝室就莫名其妙地有不少流言,有说孟绯和陆予华关系暧昧的,有说他们是在耍朋友的,更多的则是说陆予华在追求孟绯。因为宁的缘故,孟绯对其它男生是很少假以辞色的,所以刚听说这些传言后心中很是气愤,同时也担心那个看上去不错的男孩也如自己一般陷入一场没有结果的单相思,所以便选择了疏远和逃避。从此,孟绯不再参加友好寝室的活动,更不和陆予华单独来住。

没过几天,孟绯就差不多已经忘了这个人。

初恋就失恋的打击,再加上孟绯读的是一所无名的省内二流学校的毫无前途的专业,再次造就了她自卑、自暴、自弃的心理。孟绯变本加厉地开始逃课、酗酒、抽烟,不爱说话,常常一个人躲在寝室里悄悄哭泣。这些事,都通过寝室女生的大嘴巴传到了友好寝室的耳朵里,也传到了陆予华那里。孟绯当时恨不得世上所有的人都知道孟绯不是个好女孩,都不要再来理孟绯再来管孟绯,让她自生自灭去。所以孟绯很高兴陆予华知道这些事,很希望他能望而却步知难而退。

大概半个月后的一天吧,已经是深秋的季节了,孟绯独自一人去上晚自习,却意外地遇到了陆予华(后来孟绯回想起来,他应该是有意到孟绯可能会去的教室等她的)。出于礼貌,孟绯和他打了招呼后,就坐下来开始自顾自看书,一直到自习结束,孟绯也没和他说上几句话。可当孟绯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他却跟了出来。见此情景孟绯主动提出到楼顶上去吹风。那一段时间,孟绯很喜欢一个人待在楼顶,望着星空抽支烟,享受只属于自己的那份孤独。

孟绯记不起他们那天晚上在楼顶到底说了些什么,哪怕是第二天,她也对谈话的内容忆不起一点一滴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喝醉酒说醉话一样喋喋不休,大意就是我不是个好女孩,不值得别人喜欢,不要离自己太近等等。陆予华的话很少,唯一给孟绯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那么明亮地看着孟绯,好像一直看到孟绯的心里去了。

下一周的周五,孟绯又在同一间教室遇到了陆予华。这天自习结束后,陆予华提议去校外走走,由于是周末,不用太早回寝室,孟绯也就答应了。那天,他们沿着老成灌公路一直走啊走啊,说啊说啊,说的什么大部分内容孟绯已经忘了,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谈“情”,也没有说“爱”。孟绯只记得她问了他一句:“你已经知道我不是个单纯的好女孩了,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他回答:“我想你既然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肯定是有事让你不快乐,我只想让你快乐起来。”当时说完这句话时,他们刚好走到一个路口准备过马路,他很自然地牵住了她的手,过完路口后依然没有松开,就这么一直牵着,直到他们回到学校。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就这样在校园里成了一对普通的恋人。那年的冬天是不是比以前的冬天更暖和,孟绯不记得了,可那双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握住她的感觉,孟绯永远也忘不了。在那一瞬间,孟绯想起了林丹。他带给孟绯的和林丹带给孟绯的,是同一个感觉,安心、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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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故作神秘状)你听说了吗,作者打算下一章让我们H。

绯:(疑惑地)不会吧,我听她说因为第一章里有自传的内容,某颖打算写成清水的。

华:(不屑地)你傻啊!这年头,写成清水的还有人看吗?

丹:是真的是真的,刚才某颖跟我说了,她写了这么多。(神秘地伸出两个手指头)

华:(兴奋地直搓手)2000字?太好了太好了,我就说嘛······

丹:(鄙夷地)你想什么呢?(举着两个手指头晃了晃)

绯:不会是2万字吧(两眼一翻快要昏过去)

丹:(得意地)都不是!是200字,某颖说了,意思意思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