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死也差不多了!表哥,你不能为了一个快死的人,辜负一个活着的人……”

电话,又断了。

这次,于珊珊反复拨打,手机里传来的是: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金南宇,连手机都给关了。

于珊珊气得把手机用劲地砸在墙上,但是,手机质量也许是太好了,居然安然无恙,她捡起来,又开始拼命地拨打,仿佛,非要和金南宇理论出一个是非曲直。

看吧,女人要是疯起来,那可不得了。

无论是千金小姐还是市井泼妇,都没什么两样。

但是,米宝无心关注她到底要怎么找金南宇算账。

她记得看过一个故事,据说一个军官,在二战时期被雷电击中。回家养好后,移民到澳洲,有一天在花园里,又被雷电击中。两年后,他好了,到公园散步,又被雷电击中导致全身瘫痪。他死后,应该就安然无事了吧?可是,不多久,他的墓碑又被雷电击中了。

米宝想,自己难道也是这么一个糟糕运气之人?

小时候跟老鼠野狗为伍,原本以为要饿死了,但是,因为金南宇出现,所以没有死掉;

两年前被绑匪绑架,小手指都被砍断了,本以为,也要死了,可是,还是没有死掉。

这一次出了车祸,真就要死掉了?

她越想越是恐慌,忽然觉得,这一切,仿佛已经无可避免。

甚至顾不得听于珊珊和金南宇的吵架了。

在她发呆的时候,于珊珊已经走远了。

等她意识到时,于珊珊的影子都没了。

她苦笑着,靠在走廊的墙壁上,忽然又觉得人生无常:看看,连金南宇都开始和女朋友吵架了——那么高冷的男神,居然也有柴米油盐的一天?

要知道,她认识金南宇十几年,从来都把他当成高高在上的偶像,完美无缺的神邸,从来不敢对他大呼小叫——纵然是他曾经向她求婚时,她都只敢小撒娇,小任性——从来从来不敢对金南宇这么说话。

而于珊珊,居然敢对他大声呵斥。

原来,这就是门当户对的好处。

在于珊珊心目中,纵然他是男神,但是,也并不是什么天神——她跟他是平等的。

忽然很羡慕于珊珊,能对男神大呼小叫,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同时也很好奇:金南宇真的不去拍婚纱照吗?

要是延期了,于珊珊能饶恕他吗?

毕竟,就如于珊珊所说——一个女人,一生中就结婚一次,婚纱照,也是大事。

一想到这事儿会成为他俩心中的一个死结,她忽然又幸灾乐祸。

看吧看吧,无论以后她俩多恩爱,生多少孩子,多么的白头偕老——可是呢,于珊珊总会想起,在某一年的某一天,她的丈夫,曾因为一个女子延迟婚纱照,延迟婚期,令她无比的气恼——

哈哈,多好玩。

她高兴得蹦蹦跳跳,反正自己就是一个坏女人,临死之前,能看到情敌吃瘪,不是非常非常爽得一件事情吗?

日后,我在九泉之下,只要看到你们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

不过,于珊珊已经不算是自己的情敌了吧?

她自言自语:我现在,可能一个情敌也没有了。

她慢悠悠地回到病房,在走廊上,听得一对夫妻在激烈争吵,看样子,是照顾某一方的老人发生了争执。只听得把女人把老公劈里啪啦一通乱骂,男人一直涨红脸,也不回答,慢慢地,脸都气白了,最后手一伸脚一跺说:劳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你就等着守寡吧……

围观者都惊呆了!莫非这男人要自杀?

大家立即劝说那女人:“快去劝劝你老公,不要真想不开让他走了绝路……”

“是啊,夫妻没有隔夜仇,真出事就不好了……”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之际,那男人居然又回来了,他飞奔到女人身边,手指着女人的鼻子:“劳资刚才说错了,是让你等着守活寡……”

在众人的目瞪口呆里,男人大步转身走了。

女人也目瞪口呆。

“守活寡……活寡!哈……他叫我守活寡……”

围观者忍无可忍,哈哈大笑。

就连米宝也呵呵地笑起来。

就在这时候,她看到一个男人大步而来。

他穿一件开司米的风衣,白衬衣,高大挺拔,气势如风,走在医院里,更是显得出类拔萃。老远,人们都被这种气场感染,一个个死死盯着他。

就连米宝,也死死盯着他。

好久好久,她没细看他了。

但见他英姿挺拔,更胜病前。

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黄金时段:成熟,傲岸,事业到达了巅峰,然后,居然还有温柔、浪漫、英俊潇洒这些特征——呵呵,比起忽然有了白发的霍海天,他真的更帅好几分。

果然,金南宇才是真男神。

她蹑手蹑脚,跟在他身后。

但见他背影,也是那么气派。

忽然想起小时候,刚认识他不久,每次见到他,她都喜欢这样蹑手蹑脚地跟在他身后,也不让他发现,仿佛一种极大的安全感。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她和一个经常欺负她的男生打架。以前,她一直怕那个男生,因为她打不过,但是,自从金南宇出现后,她心理优势就大了。

那个男生再打她,她就说:“你等着,我打个电话找人打死你……”

男生轻蔑地笑:“你打啊,你能找谁?你一个小乞丐,你父母都死完了……”

米宝登登地就跑去打电话了。不一会儿,跑回来放了一句狠话:“30分钟后你就知道怎么死了!”

那男生听她说得这么确切,也吓一跳。

整个30分钟,男生都在东张西望,终于,体育课下课了,他正要松一口气,听得学校广播在喊:“XX同学,你有访客,请到学务处。”

男生虽然很害怕,但想想是在学务处,应该不会有事。于是他到了学务处,一个头发染成金色的青少年走向他:“你是XX吗?”

男生:“我就是”

“抱歉久等了,这是你叫的30份肯德基全家桶,一共两千XX元……”

不止是男生,就连老师都吓一跳。

那时候,两千多元还是个大数目。

小男生当然吓呆了,一个劲地咬着手指:“没有,没有,不是我,不是我……”

送外卖的青年哪肯罢休?

他拿着单子,“明明就是你定的,还说了是要举行什么活动,所以才定这么多。不然,我们根本不可能送来……快签收吧……”

三十份全家桶,这个送外卖的要是拿回去,不被骂死,也得被扣钱扣死。所以,他根本不听小男生说什么,只是非要他签收付钱不可。

老师以为是学生恶作剧,要插嘴,也插嘴不上,只是说:“给他家长打电话吧……”

送外卖的不耐烦了:“我不管怎么处理,反正家长必须付钱……”

……

米宝至今还记得自己悄悄躲在教务处的门口,偷偷看到男生听得这么多钱,吓得哆嗦的场景,又听到要请家长,都吓得哭了。

她偷偷跑出去很远很远,才敢哈哈大笑。

当然,后来男生果不其然地要打她,要她赔那两千多元。

男生还邀约了两个小伙伴,在放学的时候,在小巷子将她堵住。

米宝没钱,又害怕,小男生冲上来一拳就打在她的鼻子上,当时就把她打得鼻血直流。而另外两个孩子则拉她的书包,扯她的头发,大声骂她。

别以为小孩子打架不同,那时候,他们都十一二岁了,打起人来,颇有力气。

她瑟瑟发抖时,听得背后有人喊自己:“小宝,起来。”

金南宇,真的来了。

她一咕噜爬起来,跟见了大救星似的:“大叔,大叔,他们打我……”

金南宇在一边看着,也不动手,只说:“其他两个小孩不许帮手,不然,我就揍你们!”

那两个小孩果然不敢动了,只剩下那个男生,怯怯地和米宝对峙。

金南宇说:“小宝,你打他,拼命地打他。打伤了,我赔他们钱!”

果然,米宝用尽吃奶的力气跟她同龄的男孩子打架。也许是有了强大的心理优势,那是她第一次打赢那个男孩子,而且把男孩子的鼻子也打出血了。

最后,金南宇赔了那家家长两万元,但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任何男孩子敢和米宝打架了。

也从那时候起,她明白一个道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法则,要想不被人欺负,你就得拼命。

但凡敢于拼命地,就没有人敢轻易动你。

米宝想到这些往事,不胜唏嘘,原来,自己最初感受到爱和坚强这些优良品质,皆出自于金南宇!

忽然想,罢了罢了,金南宇也不年轻了,他后半生的幸福,还真是维系在于珊珊身上,既然二人已经订婚了,自己还何苦白白地耗在她俩之间,让他两滋生罅隙?

死者死已,但活着的人就该活得更好,不是吗?

她咬着嘴唇,想找到一个好办法,赶紧让金南宇和于珊珊去拍婚纱照,最好一天也不要耽误——可是,到底用什么办法才好呢?

这时候,金南宇已经走进病房。

米宝跟在他身后,轻轻拉着他的风衣。

也不知怎地,在临死时候,对他,无限依恋。

这种依恋之情,并不是男女之情,而是一种情深意浓的留恋——一种远远超越男女之情的感恩、敬重、崇拜……等等各种复杂情绪的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