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办喜事(1/3)

“就说主人畏罪潜逃……”

这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答案,而只能把这个超自然事件这样,用唯物主义的思想进行解决了。

然而看着对方脸上的风轻云淡,觉得杀个人,养个小鬼,或者是在尸体上养个把蛇当宠物都是很轻松很常见的事,我就在心里忍不住吐槽,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能够如此漠视生命?

只是被他的手覆盖了一下我的手,我的食指隐隐作痛,就好像是被针扎了之后而针头一直都留在我的皮肉里。

我没有说。

对于我的特质,小姨给了我一个形容,那就是:特别能忍。

没办法啦!

疼就哭,干不动了就喊人,起码也得有人宠着你呀。

顾冥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着,他在做这个案子的结案报告,而当然,是在考虑一门心思的把这案子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看起来就像是真的一样,但其实都是小说。

他敲完了这份文件,看着在一旁玩着手机的我,道:“怎么,阎罗王说让你认亲,你同意了吗?”

“这个……”

我还真的没有同意呢。

没有这个心理准备,也不知道我母亲同意不同意,按照她隐瞒了这么多年,并且自我放逐到了阴阳边界的地方的行动,看起来,她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的,毕竟是私生子,怎么都很羞耻。

“这个世界上的事,也很难说,风水轮流站,说不定下一步下一刻会变成怎么样,说不定哪一天的时候,你能比我强呢……”他话音一转,道:“所以,就不要为过去所纠缠了,阎罗王是个真诚的人,虽然有的时候有些心软得过了头,但是他一定会是个好父亲的。”

我点点头,叹口气。

本来,我以前在无数次幻想,从街头走过的哪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可是我的幻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渐渐丧失了自信和勇气。

现在,当我对找寻我的亲生父亲,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他反而出现了。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意思说不去啊。”我道:“就是他给我的见面礼,让我不小心掉了。有些不好意思。”

“身外之物,无所谓的。”顾冥冲我笑笑,然后把笔记本合上了,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道:“今晚,去冥府吗?”

“这么快?”

我觉得拖延症,真的是人的共性,到了这个时候,越到事情的尘埃落定,我越是觉得不安,越是觉得心里慌慌的。

那是一种根本无法言明的,缺少安全感的心情。

“你不想吗?我看你的样子,似乎对这件事有些不太上心……“

“只是,这样真的不会被人发现吗?而且还有罔欺,他真的,不会来找茬吗?”

顾冥皱眉:“他当年是阎罗王最得力的助手,而且,一直都陪在他身边,从阎罗王降职到第五殿,也是,他大概是觉得,自己就是为了阎罗王着想吧。除掉了你,阎罗王才能真正的安全。唉。可是他也不想想,如果弄出人命,他将永失神格。”

他顿了顿:“罔欺已经被我关押起来了,等他彻底想通了,我就放他出来,要不然,放他出来,也是一个安全隐患。”

顾冥笑起来,道:“上级不是一直都有一句话吗?把一切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现在此刻,我觉得,我跟一部电视剧里的女主挺像的。“我笑道。

“是谁啊?”

“还珠格格。”

从平民一步到公主。

阎罗王在他的办公桌上发出诏告,直接收我为义女。

我披着顾冥的外套,在他的办公桌侧面观察着他认真的脸,虽然他说他是我的父亲,但是我却始终觉得有一种隐隐约约的隔膜和疏离。

虽然那里觉得,有一种无法割断的联系在我们中间,但是某些时候,却是难以相对的陌生。

真是可笑,我在阳间,用的是苏妍的名字和身份,到了这冥府,却依旧得用一个假身份来掩盖自己的真实。也许,这个世界,就是不太容许真实的东西存在吧。

顾冥在一旁把正在走神的我叫回来,道:“按照惯例,该对你父亲敬酒改口了。”

一个狱王端来了一杯酒,我看着酒杯里碧绿色的光芒,伸手端了起来,递给了阎罗王。

阎罗王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把准备好的一把成色不错的玉如意给我,道:“从此之后,你就是我的女儿了。”

“父亲。”

我叫了一声,跪了下去。

面前是威严的阎罗王,在现在的我看来,仍旧不是可以撒娇,可以诉说心里话的亲人。

“来了就到我那里坐坐吧。”

仪式结束了,但我兴致不高,被顾冥看了出来。

顾冥从他的办公室里拖出了一套斗篷,看起来很是漂亮的宝蓝色。

“试一下。”

“是给我买的吗?”我问道。

“不,当然是为你订做的。冥府的风太过寒冷,而寻常的衣物就抵御不了,所以我就让人做了一件斗篷。他们说宝蓝色的衬肤色,不过,我觉得,红色的也好看。”

“黑色的耐脏吧。”我歪头,那斗篷确实是有质感,滑滑的不知道用什么材质的布料,虽然像是毛呢,但是完全不似毛呢的厚重,轻盈,而且很暖。

“还是不了,你一说黑色,我就想起那个混蛋。”顾冥道。

“哦。”

对啊,无脸男那个家伙,不是一直都是黑色斗篷加身吗?

“我今天到这里来,怎么没有见到你父亲啊。”我奇怪的问道。

“他在忙。”顾冥的回答简短。

“他是在哪里?”

“在阿鼻地狱吧。”顾冥漫不经心的说:“如果按照下地狱的标准来说,人间的每个人都不太清白,有越来越多的人,都能下地狱走一趟了。”

我明白,我懂得,因为我自有经历。

“阿鼻地狱在哪里?”

一直都听说这传说中的地狱,但是丝毫没有见过。

“就在我们的下面。十六个地狱,一层一层的,一直往下,无穷尽。”

天庭是上天,而冥府是入地

看顾冥这么说,我低头往下看去,这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居然看到我脚底下,正是一口熊熊燃烧的油锅。

再擦擦眼睛,继续往旁边看去,居然是沸腾的好几口油锅。

吓得我赶紧闭上了眼睛,然后睁开之后,恢复了正常。

“怎么了?”顾冥问。

“没事,我大概是对着电脑太多,眼睛干涩。”我摇头,我怎么能看到下面的情况呢?

这不太科学啊!

听说传说中,有一个神仙,叫做千里眼,那么,我是不是和他一样,有了一样的功能了?可是这功能,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父亲不在是件好事,历史上有个成语叫做芒刺在背。每次我父亲,在我身边,或者是在我身后一站,我就觉得,浑身都不舒服。直到他走了之后,我才能放松下来。”

这不是怕被老师检查作业的我吗?

“所以啊,阎罗王当你的父亲,还不错的,他这个人呢,比较宽容,一般来说,不会对人要求苛刻。”

我点头。

对人宽容,心肠软是优点,但是,这种人往往也不能在发生情况的时候,强有力的维护你,反而是平等王这种严苛的人,在我看来,才更能在发生情况的时候真正有力的站在你身边,不会和稀泥。

“这么晚了,我们还要回去睡吗?”我觉得有点困了。

“要不,我们这就回去,真的不早了,对了,明天不是周末吗,不值班的话,可以好好休息休息,睡到自然醒。”顾冥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嗯,深知我心,深得我意。

楼道前面的灯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人在活到一定的时段才会知道,什么拯救世界,拯救人类的梦想都很可笑,人们往往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连平日里的平淡生活,都是上天的恩赐,而我愿意,享受这一刻的心照不宣的宁静,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我死去的那天。

时钟滴滴答答,真的在时刻提醒,我在人间的日子,是多么有限。

走到楼道口,我才看到一个人,正坐在台阶上,她抱着膝盖,把头埋在膝盖里,好像是睡着了。

因为她坐的位置,挡住了上去的楼梯,我不得不拍了拍她,道:“不好意思,让一让吧,我们要上楼。”

她抬起头来,似乎是在这里睡了一觉,脸上有些迷茫,但是马上恢复了清醒。

这个人,不是任月吗?

她还在这里干什么?

她一见我回来就蹦了起来,道:“你们去了哪里了?”

“我们去冥府了呀。”顾冥道:“你有事?发生了很急的事吗?”

“没事,我就是听说,好像冥府在办喜事,我就想来问问你。”

我和顾冥对视一眼,如果说是喜事,那么只有我那一桩,勉强算是喜事了。

“哦,是啊,办喜事,按照规矩,阎罗王收了一个徒弟外加义女。”顾冥不慌不忙的说,字正腔圆,就好像怕对面的任月听不到一样。

“该不会是你吧?”

任月可怜兮兮的看着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