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绝地反击

俩门神保镖被傅恩奇打倒一幕,同时被铺子里十五名杀手和他们的军火商老板,通过针孔摄像头传递到电脑屏幕上看得一清二楚。

杀手之中,一位络腮须的大汉语音低沉:“老板,李宗朝带来什么家伙?”

军火商习惯性地挖了挖鼻孔,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掌边缘搁在喉咙下面,轻轻一划。

十五名杀手点头会意,两人来到门背后,从腰间拿出两柄AR—A4加长弹夹型手枪,子弹容量为三十发,比普通手枪多了三倍还多,可以把一个正常人打成不正常的马蜂窝。

剩下的十三人,走出五个分别站立在军火商左右,还有八人转身去了铺面后的仓库,那里囤放的枪械可以装备一个团。或者是装备一个团的人渣。

傅恩奇虽然一直在怀疑李宗朝,但万万没有想到这家伙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自己下手。

同样,傅恩奇完全不知道,他正在跨入的大门,是一条九死一生的不归路。

此时此刻,作为杀魄狼雇佣兵团传奇人物般的存在,同时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傅恩奇唯一能做的,只是习惯性地保持全身心的警惕。

铺面正门是一块青砖照壁,上面雕着一个倒着写的“福”字。看刀功刻法,应该是前清时期的建筑。

傅恩奇停在照壁之前,忽然狡猾地笑道:“李经理,这地方你熟,所以你走前面,我垫后。”

李宗朝一听这话,心头陡得一沉,他跟军火商还有阿龙都是计划好的,六个人里面,五个都是老家伙,也就傅恩奇年轻力壮身手不凡,所以首要目标就是铲除傅恩奇。

李宗朝自然晓得铺面门口,也就是两位门神保镖倒下的地方装着针孔摄像,也知道军火商杨洋阳已经找人在里头埋伏,虽然说他走前面不至于被立即毙掉,不过一旦夹在傅恩奇和杨洋阳之间,在不长眼的子弹中游走,要保命可是难说得很了。

在这种情况下,李宗朝本想用微笑来掩盖自己的被动和不安,但最后却只是嘴角抽搐了一下。

傅恩奇见李宗朝站那儿不动,斜眼一瞟,一声冷笑:“怎么了李经理?”

“哦……没什么。”李宗朝咽了口唾沫:“我只是在准备说辞,傅先生你应该可以想像,能够买卖军火的人,大部分都是江洋大盗出身,所以说话尤其要注意。”

傅恩奇若无其事地点点头,耳语一句:“我习惯先用枪说话。”

“什么?”李宗朝正准备走出照壁,听到傅恩奇嘀咕了一句什么话,整个人都紧张起来。

“没什么。”傅恩奇盯着李宗朝的双眼,哈哈一笑。

“我说傅先生,在军火商面前,你千万不能像对付外面俩保镖一样。”

傅恩奇不置可否地撇撇嘴:“那得看军火商的待客之道了。而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客随主便。”

“好一句客随主便。”李宗朝在肚子里重复着,额头已经渗出冷汗。因为军火商的待客之道是子弹,那傅恩奇……

这个时候傅恩奇又问:“卖军火的家伙怎么称呼?”

李宗朝答道:“他的名字比较怪。”

“怎么个怪法?”

“姓杨,名字叫洋阳。第一个杨是木字旁,两个名字的偏旁分别是三点水和耳朵旁。”

傅恩奇笑着回答:“不会告诉你,我的小名叫韦为伟。”

“啥?”李宗朝张大了嘴:“傅先生的小名叫喂喂喂?”

傅恩奇扬起眉毛:“杨洋阳,韦为伟,很内涵,一般人都听不懂。”

李宗朝听得一头雾水,还真没法反应,当然,此时此刻他的脑筋就像拖拉机一样拼了命地转动,使劲地想着,找个什么机会溜到什么安全地方。

李宗朝可不喜欢在生死关头开玩笑,他不停地重温计划,如果把傅恩奇包围剿杀,如何再带着阿龙的人,把那五个老家伙给弄死了……

李宗朝甚至连尸体的处理地点和方法都想好了,边境地带都是深山老林,百分之八十的地方都是无人区,其中毒虫遍地,野兽成群,这可不是写小说或拍电影或开玩笑。

李宗朝还记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绿柚军阀处理格尔钦叛军的战俘,用了很多惨绝人寰的手段,其中一个就是把人的衣服剥光,在身上割出血口以后,直接吊在林子里的树干上。

用不了五分钟,不知名的虫子,还有闻到血腥兽类就会光顾。

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五十分钟,一个一百二十斤左右的成年男人就会吃光,这些战俘的脑子,肚皮是丛林世界中最抢手的美食,大腿手臂往往被山猫叼到某处枝头,它们吃得完就吃,吃不完就给风干,或者在潮湿的环境中腐烂。后者的机率比较大。

当时的军阀还玩过一个游戏,想看看在什么时间段,一个活人最为生不如死。

结果得出的结论是晚上七点到九点,半夜十一点到凌晨三点,还有凌晨五点左右,这三个时间段,活人挂树上,死得比任何时候都要痛苦和迅速。

李宗朝当时在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代表张维正,以玉矿管理者的身份,向军阀进贡,所以经常能够欣赏到他们的“暴力美学”。

话又说回来,如果李宗朝的脑子像拖拉机一样转动,那傅恩奇思考问题时候的脑速就是跑车引擎。

而事实上,傅恩奇掌控全盘的思维逻辑鲜有人敌,用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殒石坠落的过程……消耗,撞击,毁灭!

李宗朝无可奈何之下朝照壁后面前行,整齐有条理的仿四合院式建筑十分古朴,傅恩奇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感觉到自己的汗毛已经竖了起来,他并非害怕,而是感觉到气氛很不对劲,隐藏在暗地里的致命威胁,让傅恩奇仿佛回到国外那一次次惊心动魄的战役之中。

傅恩奇亢奋起来,这是好事,人体器官在亢奋状态下更能发挥潜力。

只见傅恩奇目光如炬,没有放过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和蛛丝马迹。他蛮腰曲背,他左轮枪在手,他随时准备击发!

唯一美中不足的遗憾是没有备用弹药。

换句话说,就算傅恩奇百发百中,他最多就打死六名敌人。

而此时此刻,十五名杀手已经张开了枪弹的罗网,就等着把傅恩奇打成鬼斧神工一样的马蜂窝。

最后,只能讲上天眷顾傅恩奇,虽然他杀的人也不少,好得并不纯粹,但相比军火商和十五名狗腿子,傅恩奇可算是大善人级别。

也许世上真的存在好人有好报,恶人没有恶报。谁知道呢。

那时候李宗朝抬脚跨入杨洋阳铺内,杨洋阳端坐高堂,左手挖鼻屎,右手掌心握着一块惊堂木。

如此怪诞的画面,和一个丧心病狂的军火商同时出现倒也相得益彰。

傅恩奇的目光掠过李宗朝肩膀,利如箭矢,径直投在杨洋阳身上。

只见这位军火商脸皮白净,五官端正,鼻孔偏大,应该是多年以来挖鼻孔挖出来的丰功伟绩。

杨洋阳坐着看不出身高,但可以估计,他是个矮子,不会超过一米六十。

傅恩奇的目光只在杨洋阳身上停留了两秒,旋即观察四周情况,得注意的是,当时李宗朝已经跨入堂内,而傅恩奇还在门槛外边。

突然间,傅恩奇眼角向下的目光瞥到,两扇敞开的大门下面,也就是贴近地面的门缝,露出一截皮鞋的鞋尖。

无数念头在傅恩奇脑海中闪过,此时此刻他比较关心怎么杀,怎么活。

下一秒,秉承宁杀错无放过的雇佣兵杀手活命规则,傅恩奇的左轮第一枪赏给了杨洋阳旁边的络腮须大汉。

一枪爆头,场面登时混乱到极点。

而傅恩奇之所以没有打死杨洋阳,关键在于擒贼先擒王,同时,这种养尊处优一身铜臭的家伙战斗力往往最弱,所以傅恩奇作出先杀保镖的决定。

当时以傅恩奇的角度去看情况,门背后果然藏着杀手,傅恩奇后退闪到一边的刹那,只见两扇大门被人猛踹关闭。

军火商所在的堂屋传来一阵又一阵地叫骂。

傅恩奇如果要全身而退,那么此刻正是逃命良机,但傅恩奇对付仇敌,一向适用的办法就是赶尽杀绝。

就在堂屋大门闭合的时候,傅恩奇在这仿四合院的建筑里,用火箭加速器那么快的脑速,计划出各种情况,以及各种情况下的各种对策。

下一秒,傅恩奇开始行动,他左脚蹬在一旁木柱,借力起跃,右脚在墙面上轻轻一踮,身形旋处就上了走廊的横梁。

傅恩奇当时已经猜到军火商在铺面四合院里外都装了肉眼难以分辨的摄像头,问题是怎么去发现?

此时的要命之处在于,傅恩奇蹿到高处,极有可能旁边就有一枚针孔摄像头。

怎么办?

傅恩奇脑筋转得飞快,叮咚,有了,就像烤面包一样快。

但凡电子设备都离不开电。

这四合院是老建筑,电线网路不可能埋在墙里面,所以最大的可能是藏起来了。

傅恩奇需要做的就是破坏电力,但目前当务之急是破坏走廊某处的针孔探头。

另一方面,军火商杨洋阳踢开络腮须大汉的尸首,抹着脸上的脑浆和血,大吼大叫让大家安静,可是现场就属他最吵。

“快快快,看电脑,那家伙跑哪儿去了!”杨洋阳的反应真的不算慢。

与此同时,细致入微的傅恩奇,已经找到一路用白色涂料覆盖在墙上的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