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福源大厦后面,知道那个地方吗?”

“废话,我是义乌人诶,你恐怕还不知道那叫兴中小区吧。”

“嘿嘿,是不知道,只知道房租还挺贵的。”我对着后视镜傻笑,在大学的时候,大家就知道我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毒舌,说话难听到让人撞墙,比女人还爱漂亮,留长发,甚至在身体的各个部位戴上饰品,手链,耳环,项链,都是我不可缺乏的饰物。

“荷花,不是我说你,你一个大男人,老是打扮的这么漂亮,是不是存心想勾引男人?”

“你老兄在说什么啊?我现在勾引的是个女人。”我故作放肆的大笑,却被他后面一句话彻底噎了回去。

“连笑都这么浪-**,”他的嘴角倾泻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继续对我的行为嗤之以鼻,“想起你大学的时候留了一头长发,引得我们一群兄弟都说想娶你做老婆。”

“是吗?”我回的似是而非,他们不知道我是为了某个人留的长发,只因为他说过一句,他喜欢拥有秀丽长发的美女。但男人终究比不上女人,在这场硝烟弥漫的战争中,我不战自败。

我盯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半晌,才又听到肉球讪讪地说:“你的毒舌哪里去了,为什么现在变得这么沉闷?”

“怎么,你还喜欢我那个样子吗?”

“嗯,挺怀念的,说实话,我就是因为你这毒舌才下定了减肥的决心。”

“呵,这么说来你还得感激我咯。”

“那是当然,所以有空一定请你吃顿好的,让你恢复大学时候的嚣张气焰。”

“我以为你们都讨厌我呢。”这句是实话,那时候仗着自己漂亮,老是说些不经过大脑的话,惹恼了一群人,现在才知道,漂亮其实一名不文,毒舌也没有帮我找个好工作,我注定是个被命运抛弃的烂人。

如果现在召开一个大学同学会,我必定没脸去赴宴。

“你到兴中找朋友吗?”

“找我哥。”

“你哥,我从来没听过你还有个哥。”

“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

“切。”他瘪瘪嘴,颇有一些不满的情绪,从对话中,我大概知道了肉球的近况,开了一个货代公司,在商业投机时期赚了不少钱,近年来,公司渐渐进入正轨,他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全部丧生,初始全靠祖上留下的一点田地创业,听说是旧村改造的时候分了不少钱。

不过肉球也是个会拼搏的人,所以生活被他过的忙碌而又充实。

如果是我,我一定守着那一堆房子坐吃山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