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科技创新工作重要抓手

新时期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将大众创新创业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共识与合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亟须培育新的增长点,在更广范围内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增强创新发展的驱动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众创新创业的战略意义,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任务抓实抓好,使科技创新的“小局”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地区之间要建立联系机制,交流借鉴工作方法与经验,促进人才、技术等创新创业资源在地区间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形成大众创新创业全国“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以政策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二,集聚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和政策,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发展众创空间不是“大兴土木”搞建设,而是要把已有设施条件用好,最大限度地盘活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新创业资源,激励高校、院所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和科技服务,完善

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发挥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效应和创新创业活动的规模优势,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发展众创空间要认真梳理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发挥政策集聚和“互联互通”的系统有效性,切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让所有创业者都能“用其智、得其利、创其富”。

第三,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资本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推进作用。着力发挥传统孵化器在基础设施方面和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在专业服务方面的互补优势,促进传统孵化器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深层融合,联合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传统孵化器发展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引导创新创业服务向着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开放化方向发展,满足新时期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需求。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从“重资产、轻服务”逐步转向“轻资产、重服务”。高校、院所要结合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法》,积极探索调动各方创新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

第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政府应加强对大众创新创业的宏观引导、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凡是市场机制有效的领域,政府要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创业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让市场选择大众创新创业的方向和路径,让价格机制和供需关系来调节大众创新创业的规模和形式,避免直接干预创新创业活动,更不能用已有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手段去“引导”大众创新创业发展。在市场机制失灵的阶段,政府要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保障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和竞争秩序。不断夯实创新创业基础设施,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政府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要从选拔式、分配式支持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用政府对创新创业的“小投入”吸引来社会资本的“大投入”,形成市场化的创新资源配置格局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秩序。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会一帆风顺。“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只有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时不我待的改革精神和破釜沉舟的改革勇气,破除制约大众创新创业的各种障碍,才能充分调动起亿万人民群众的创新创业热情,激发出全社会的智慧才能和创造活力,助力经济发展实现“双中高”目标,推进我国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