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发展是增强发展整体性的关键之举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这就深刻地阐述了为什么要协调发展、什么是协调发展、如何推进协调发展的问题,充分体现了我国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理念、发展体制、发展方式的变革要求,勾勒出我国“十三五”时期整体性发展的新格局,对于我们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力求通过补齐短板化解突出矛盾,在攻坚克难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

协调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才能使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全面建成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矛盾仍很突出。这些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协调发展因应发展失衡和不可持续而生,是发展实际倒逼而来,也是因时而动、应势而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主动选择。

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抓住重点要害,才能“举一纲而万目张”。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失衡问题;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把这几个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摆正理顺,就能使单项发展的动能聚合成整体发展的势能,形成更有利于解决发展问题的总体之势,开创相互促进、协同推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协调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的主旋律

增强发展协调性,关键是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无论是区域协调发展还是城乡协调发展,无论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还是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既要考虑巩固和厚植原有优势,也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大对落后地区、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优势和问题各异。只有善于运用辩证思维指导工作,既突出重点,也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把协调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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