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晚年风波 第三十一回 得寸进尺退田须退过半 心灰意冷崇佛行善积德(1)

徐阶的日子越发地难过。元辅宅,老二、老三的府宅门前,被告状者天天围得水泄不通。买的田加了价还是告,说是加得少了。徐成、徐远欺压乡民确有实据,一经查实,又引出几十起,强抢妇女、杀人越货,什么都有,真真假假,莫衷一是,次子徐琨、三子徐瑛都被牵入案中。海瑞有些拿不准了。

松江府告富户乡官的状纸之多,令人吃惊。海瑞奏告朝廷说,“臣于十二月内巡历松江,告乡官夺产者几万人”,而且“乡官之贤者对臣言,二十年来府县偏听乡官”,以致“民产渐消,乡官渐富”,所以下决心令“乡官自行退田”。海瑞坚信,乡官剥夺了小民二十年,而今令乡官返回剥夺的小民的田产,有何不可?

于是海瑞在应天十府颁发了《退田令》,辖区所在乡官必须自行申报,自行退出非法兼并的田地。一场重新分配土地所有权的旋风从天而降。应天十府震撼了,松江的九峰三泖震撼了。

徐阶又是首当其冲。在海瑞看来,这位昔日首辅兼恩公“产业之多令人骇异”,为徐阶恩公着想,必须带头退田。

听到海瑞颁布退田新令,并来函希自己带头退田,徐阶大笑,大笑过后,轻拍大腿,发出了一声长叹。

徐阶搔了搔白发,脑海里浮现出四年前的退田故事。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春,景王载训薨逝,景王无子,所以无人袭位,楚地的封国自然废除,但景王府在封地是有几万顷皇庄田的,这些皇庄的庄田被景王亲属、部下占有。原先自然属当地百姓所有,所以徐阶奏请退田,夺景府皇庄田地分给当地百姓,以致“楚人大悦”。

四年前自己奏请退田,而今轮到海瑞令自己退田了,哈哈!

甭说松江府的乡官,连应天十府的乡官都按兵不动,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的,都拭目以待徐阁老的动静。海瑞也拭目以待,如果徐阶顶住不退,事儿就更加棘手了。

徐阶明白,海瑞的退田令于法无据,但他令乡官“自行清退”的是“占夺”之田,倒也说得过去。但“自行清退”不就反过来证实自己子女果真“占夺”了民田?真是进退两难。眼下这点家业是儿子们二十多年经营才创下的,其中或许有“占夺”,但绝大多数都是劳动所得。徐阶对海瑞“为富不仁,为仁不富”的高论尤为反感。据此说法,普天之下,“为仁”就只能挨穷,“为富”就必然坑害百姓,那么富户乡官就都应烙上“不仁”的标签,勤劳致富也都成了恶人了?海瑞的《治安疏》,徐阶认为过激;海瑞的《退田令》,徐阶依然认为不合时宜。《治安疏》并未解决朝廷的任何实际问题,《退田令》必然引起江南的轩然大波。何况退田并无法律依据,凭什么要退,退多少才不算“占夺”?

海瑞可以任意而为,徐阶却还应按法行事。大明律条规定,凡田产买卖五年以上,就不得追诉。徐阶决定清点五年之内买过的田产,“占夺”也罢,不“占夺”也罢,统统清退,算是对海巡抚的交代,算是对“本意为民”的巡抚大人的支持。

徐阶脸色凝重地把三个儿子召来,让他们各自找出这五年来所买田地的契约,检点了一下,确定五年内所买田地六千余亩,连同诉状诉及的四千余亩,命儿子们造册退田。徐璠、徐琨、徐瑛虽满肚子不愿意,但父命难违,就整理成册,连同地契一同上交。徐阶修书一封,说明退田原委,送往苏州巡抚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