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不长眼的劫匪

对于基地里闹腾的那几万觉醒者,虽然能让普通人绝望,可史达夫却有点看不上眼,感觉他们的妖气量都忒小了点,也许是因为啃草的时间太短了点吧。

在他看来,那些觉醒者,依旧都是垃圾,不光妖气量少,而且太丑了,不过转念一想,也算凑合了,毕竟只是用普通大剑技术加上点四叶草,这两个原本不搭边的技术拼凑出的四不像罢了。

以前的大剑技术,只是单纯的用秘术将妖魔血肉进行植入,进行的改良也仅仅是让其更适合于人体,融合后具备更大的肌肉力量而已。所以,用这种妖魔血肉植入的战士,一旦觉醒,浑身的肌肉包括脸部,都会毫无目的性的膨胀,结果虽然更强大了,但显然变成了毫无特性的丑鬼。

而他给自己用的妖魔血肉,才是真正经过优化改良的,具有突破性的,在融合人体前,那几十块血肉,大部分血肉便先融合了猎豹的基因,而用于植入后背的妖魔血肉则植入了苍鹰的基因。

当然,还有着其他诸多的改良。

所以,史达夫在地下密室中觉醒后,对自己觉醒体的样子非常的满意。脸型和头的大小没有变化,不过眼睛变成了金闪闪的猫眼,头发则由短发瞬间变成了金黄的长发,显得帅气了很多;身子则三米高,肌肉很是匀称;背后有着一双翅膀,完全伸展开后足足有七米宽,而且那钢刃般的羽毛,锋利无比。

觉醒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只要让自己保持痛苦并兴奋的激烈情绪,便能催发激活自己的妖力,当激活10%妖力时,便会产生快感,一般达到70%左右,不去忍着,便会“射了”,然后就能觉醒了。

不过当时很郁闷的是,自己直到激活了90%妖力,快感中才有了“射”的需求,最气人的是,那些大剑是憋着不射,自己却是想射却射不出来,直到好不容易达到了100%,才终于泄了,觉醒了,过程实在很辛苦。

可副作用还是有的,觉醒的时候,头部的血肉会发生一些变异,结果就会和大脑产生一点摩擦,随着那些大脑边缘细胞的破坏,觉醒后多多少少都会丢失一些记忆。

沙格鲁说,大脑边缘的细胞,一般都是幼儿初生期间的记忆,那东西没用。自己回忆了下,好像忘记只是前世看过的部分动画和漫画,于是便不再想它了。

前几天刚刚下了场雪,路面上被铺了厚厚的一层,让史达夫很是讨厌,深一脚浅一脚的,特别扭,更要时不时甩甩脚,才能让鞋面上不至于堆满积雪。

这条路他走了三次,第一次是六年前,那时自己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呢,转眼,现在都已经十八岁了,在这个世界,十八岁,很多人都当父亲了。

至于第二次走这条路的事,现在想起来都有些脸红,本来还以为自己多牛气呢,结果在别人眼里,就是一个给大剑领路的,没办法,气质摆在哪儿了。

史达夫正胡思乱想着呢,忽然看见路旁的雪堆后面,钻出了十来个人,都手持刀剑,看来是碰到劫道的了,不过也没在意,任他们将自己围了起来。

接着,其中一个长着标志性小胡子的男人,往前走了一步说道,“我们求财不求命,只要你把钱和背后的包裹撂下,我们便让你过去,否则的话,哼哼。”

史达夫看着那人,不由得觉得眼熟,再看着他那个小胡子,便想起来了,他不就是当年的那个城门官么,那个把自己当成了领路的白痴,怎么越混越差,成了土匪了?

于是,便暗藏杀机的着向他问道,“还记得我吗?两年前,在塔纳城北门,你还认错了我的身份。”说话的语气很是随和,就象是交往多少年的熟人聊天一样,这其实是史达夫在给他一次机会,就看他怎么选了。

可惜,有些人几年前没有眼色,现在依旧没有。

小胡子一听,立刻便认出了面前的青年,当年要不是他,现在自己每天还在城门口当着小官儿,享着清福呢,当年就因为他,自己才在事后被城主,从城防系统中踢了出来,甚至不得不当了一名土匪。眼见对方现在就一个人,便有围杀那青年的打算了,可他也不想想,对方既然敢当面认他,手底下又怎么可能没有足够的实力呢。

于是,小胡子在两年后的今天,又作了一件更白痴的事情,对周围其他的土匪喊道,“兄弟们一起上,砍了他。”,不等说完,便举刀便砍了过来。

对方的动作,在史达夫眼里,那是漏洞百出,速度更是慢的过分。在一瞬间,他便将身后的一米多长的包裹,用右手拿了下来,用力一抖,一把大剑便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当手中的大剑,和第一个土匪的短剑相遇时,对方连人带剑,都被斩成了两段,而这一系列动作,在普通人眼里,却仅仅是刹那间的一道银光闪过。

由于史达夫的速度太快,在一瞬间便斩杀了三个土匪,这时,土匪们才反应过来,碰到硬茬子了。不过,他们即使想跑,也已经晚了,也就两三秒的功夫,土匪们便被史达夫杀完了。不过,那个小胡子的命,却被史达夫暂时留了下来。

史达夫没去理会已经失禁的小胡子,先在周围的尸体上,擦拭掉了大剑上血迹,然后才慢慢的走到了小胡子的跟前,微笑着问他,“跟我说说,你现在的感想。”

随后,等了十秒左右,见小胡子口中还在不停的重复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于是便将手中的大剑一划,随着小胡子“啊”的一声痛喊,一只手便滚落到了雪地里。

“放心,我不会杀你,甚至不会给你自杀的机会,我只是有些无聊,问你些普通的问题罢了,回答的好了,我大块的切你,回答的差了,我小片的切你。所以,你回答的好坏,将会直接决定你即将被分割成数量。”史达夫依旧微笑着说着,可看在小胡子的眼里,却比来自深渊深处的恶鬼还要邪恶。

随后,两人便开始了一问一答的游戏,随着小胡子被分割成了三十七块,游戏才被终止。

史达夫对小胡子并没有恨意,因为对方根本不具备这个资格,决定玩这个游戏的唯一的原因,便是因为史达夫有些无聊而已。

就好比狮子等猛禽抓到猎物后,经常不会直接咬死对方,而是直到猎物被它戏弄够了,才会选择吃掉。

这些土匪,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估计是因为这次身边没有大批的护卫,所以史达夫在路上,又享受了很多次这样的游戏。

史达夫在等基地大剑觉醒的消息传到拉尔斯家族,这样,他们便能猜到一切的主谋,让他们在惶恐不安中等待自己这个死神的来到。所以,这次史达夫赶路的速度并不快,就那么一直不紧不慢的走着,用了二十天的时间,才来到拉尔斯家族城堡的势力范围。

其实事件发生后,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消息便传到了拉尔斯家族的城堡里。

威尔逊当年便深信,史达夫绝不会善罢甘休,虽然不理解对方当时放过家族的原因,即便让各方势力强烈不满,还是将前线的七百大剑立刻召回了家族,随时防备者史达夫的袭击。

而更让威尔逊诧异的是,家族派往基地参加融合的战士,在随后的几期里,竟然没有被史达夫所阻扰,甚至连小小的刁难都没有,这让家族的大剑数量,两年来达到了一千二百人。

这一切,在威尔逊看来,却像暴风雨的前夜,表面风平浪静,可只要爆发,就会瞬间变得电闪雷鸣,不过人们对于威尔逊的小题大做,并不理解,甚至已经逐渐产生了不满,更有些天真的人,认为史达夫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对方不会再报复家族了,双方甚至还有可能合作。

但是,这些部分天真的梦想,随着妖魔事件的消息传来时,瞬间便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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