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赠旗

昨夜征战搏杀声四起,今夜的承德虽为了粉饰太平,未下令宵禁,家家户户还都是早早的熄灯就寝。独自一人信步在空旷的街头,宝玉分外的觉得残月特别冷,身边的流水也特别冷,这入夜的空气也特别冷。

…因此就越发衬托出前面的那个小摊子的喧杂热烈。

这所摊子极其简陋,惟有七八张油腻的凳子,两三面油污的椅子,一盏气死风灯高悬在一根瘦削得几乎要断折的竹竿上,旁边放了三个热气腾腾的炉子,烘烘的迷离着黑暗。

可是这看来简陋得不能再简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摊子周围,却围满了人。

每来一个主顾,那叼了一根水烟的老头子便顺手揭开炉子盖子,拿起一个碗满满的为来者添上一瓢汤汁也似的东西。那一揭一舀间,哪怕是身在丈外的宝玉也嗅得到那股令人砰然心动的奇异香气,这才使他恍然醒悟过来,原来应该进餐了。

摊上的位置已坐满,而旁边的两根横放的树干也就成了上好的落脚处,一个客人正埋着头喝着碗中的汤,接着用力嚼一口干硬的馍,最后再端起放在旁边的粗瓷酒碗咕嘟咕嘟的大饮一口,吃得不亦乐乎。

这人的身形十分高大壮硕,以至于一个人要占据三个人的地方。旁人见他敞开的胸膛中露出的肥实的胸肌,密密麻麻的黑毛,都有几分骇怕,不敢接近于他。

宝玉却笑了,那是一种十分温暖的笑意:

“铁牛,原来你这厮在这里大吃。怎的,这汤里有狗肉,吃得这般香?”

李逵伸袖抹了抹肥腻的嘴,用蒲扇一般的大手往脸上抹油汗,这才愕然抬头,看清楚是宝玉,面上露出欢快之色,还来不及说话。那主理这摊子的老汉就沙哑着声音道:“什么?”他扬起切肠肚的菜刀来:“汤里还有人肉呢!”他显然已忍压着自己的愤慨。

这人虽然只是个小摊的老板,可是他混饭吃的手艺是绝不容人轻忽的。

宝玉笑笑,也不介意。对李逵道:

“真的好吃?那好,给我也上一碗。”

李逵咧嘴笑道:

“我的好老大,你来得正是时候,俺方才在营里赌钱,输得精光虽说这老陈头听说我是杀元人的,不要我的钱,但吃着怎的也是浑身不大自在,你先帮俺把上三次的帐结了,一共是七两四分纹银。”

旁人见这个翩翩佳公子竟然跑来光顾这等肮脏小摊,心下已是诧异,又见这凶神恶煞的黑大汉居然管他叫老大,更是无不在心中啧啧称奇。

宝玉苦笑摇头,顺手便摸出一张五十两银票递了过去…他御下虽严,出手却是异常大方,正所谓用兵之道在于一张一驰。因为他知道李逵好赌,若今日换了旁人,这面额至少也是五百两。

李逵昂然行到老头子身旁将银票递了过去,唱了个肥诺道:

“老陈头,俺只怕还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余下就存在你这里着今后扣吧。对了,再来半斤老白干,一份中碗的汤,五大片牛肉蘸上椒盐。”

若是旁的生意人,见了这五十两进项,自然欢天喜地,招呼不迭。那老头子却平平淡淡的将银票接了过来,也不辨认真伪,随随便便地向怀中一塞,打了酒,平着刀拖了五片巴掌大的白肉,料理了一份蘸水盛在一面盘子里递给李逵,冷冷地道:

“那汤是你吃还是他吃?”

这一问连李逵都为之一楞,道:

“我吃的怎样,我老大吃的又怎样?”

老头倔道:

“他吃的我就不卖。”

李逵也算走南闯北多年地了,还未见过这样脾性古怪的老板,愕然道:

“哪里有连生意都不做的老板?”

老头子额上青筋暴起:

“若不是看在你杀过元狗子的份上,我连你这生意也不做了!”

宝玉此时却行了过来拉住李逵…也只有他和典韦能让这黑厮服帖…宝玉见这老者皱纹密布的脸上神情激动,一道突兀狰狞的刀疤由眉直拉到唇角,知道其中必有隐情,正色道:

“老人家,在下方才口不择言,还望见谅则个。”

那老头子也未料到宝玉竟然会主动道歉,一时也呐呐的说不出话来。宝玉却微笑道:

“说来惭愧,在下曾在草原上率着这黑厮等斩杀元人数万人,元人端的是恨我入骨,莫非阁下与元人沾亲带故,这才不愿做我生意?”

被宝玉这一说一激,那老头子目呲欲裂,脸都挣得通红,呼哧呼哧地急得直喘气,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欲待开口,却忽然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颤抖着手自旁边那口从未揭开的小锅中舀了一碗浓羹给宝玉,又塞了一张又冷又硬的薄面饼给他。

宝玉目的达到,学着李逵的模样在树干上半蹲半坐下来,先喝一口汤再咬一口饼。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那汤的色泽,只觉得一口喝下去,满口都是烫烫的鲜,再咬一口寡淡无味而冷硬的馍,只觉得馍的干硬竟将汤汁的热烫长鲸吸水也似的包纳,水乳交融的调和在一起,此时再咀嚼一下,这才发觉原来口中还有被炖得软硬适度的牛肚片,这种口感,味觉,以及食料奇妙的交融,是宝玉之前所始料未及的。

而好容易恋恋不舍的将这美味咽落肚中,正等再咬一口,口中却又承前启后的涌出一股清香的略苦草葯气息,端的是余味袅袅。李逵又将手旁粗瓷酒碗递了过来,宝玉也不嫌弃,将碗中残酒一饮而尽,因为喝得未免有些急,面上顿时泛起一团红晕。

酒是劣酒,辛辣割喉,偏偏在入喉之前拈起一片盘中白肉就酒咽下,那却又是一种奇妙的协调统合,一辣一肥,最后腹中还要冒出一股由内而外的缓慢热度,那种感觉非酒意,非汤中本身蕴蓄的热力,而是来自于自身的活力,使得颇为疲惫的宝玉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好一道葯膳!”

宝玉竖指赞道。

可是那老头子闻所未闻,又依然以那副爱理不理人的模样蜷缩在了锅旁凳上,过分宽敞的破旧大衣分外烘托出一种风烛残年的骄傲孤僻,还有几分孤家寡人的冷漠凄凉。

这时宝玉才从旁人口中得知,这老陈头早年便凭着这手绝活儿在塞外口上闯**,攒下了好些身家,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遇上了前来劫掠的元军,一家老小七口人死得精光大净,他也身受重伤,脸上的那条疤就是那时候给一刀砍下的。自此孤单一人在此处摆摊,每月所积留出来的余蓄全都捐给了军中,因此他在这非常时期开工做生意,寻常兵丁知晓他底细,也不来阻他。

宝玉听了缘由,心中肃然起敬,这么一名风烛残年的老人,却还是心怀国仇家恨,眼见得是至死不逾。这种执着也是难能可贵的了。他忽然撮唇打了个呼哨,旁边自有人行出领命,宝玉低声吩咐了几句,那人匆匆而去,返回的时候手中还多了一卷黑色的物事。

宝玉拿着那卷物事行到老者身前,躬身尊敬道:

“在下冒昧,见尊驾之处还未有招牌,特赠此物权作酒旗。”

老头子微闭了目,面容如同古井不波,没有丝毫表示。在旁边给他打下手的一名老婆子叹息道:

“你这小伙子的心意倒好,只可惜他家的招牌都在劫难中被元狗子一把火给烧了干净,自此他就不再挂这东西了。”

宝玉展开手中之物,只见那是一面宽七尺长四尺,周围缀了许多流苏的黑色阔布,其质地非丝非布,似是以羊毛织就,其上还有大团大团的暗红色污质。旁边围观之人大多不识此物,纷纷摇头,口中称奇,只有数人神情惊疑不定,交头接耳,似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物事。

宝玉微笑道:

“老板你可知道此乃何物?我所以冒昧以此物相赠为酒旗,那是因为普天之下,寻常酒肆根本就不敢,或者说不配以此物为招牌,惟有你老这个小小酒摊配得上!”

那老头子听他说得郑重,不禁也略开眼帘扫描而过,岂知这一看,他整个人都变了,变成一种狂喜狂怒交织的表情,这老头子仿佛被什么锋锐的东西刺了一下的跳了起来,一把捏住了宝玉手中的这面物事,凑到鼻上一嗅惊道:

“这上面染的可是人血?”

宝玉缓缓点头,神情中有几分悲壮,又有几分自傲:

“为了夺取这面元人万人队的大氅,短短盏茶功夫,敌我双方死伤人数便过了千,在我拾起这面象征元人军威军容的旗帜的时候,它已经被浸泡在了血浆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