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二章 人比人

熊都被风筝折腾得像一只死狗,他又十分好面子,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少爷脾气冲上来,执拗的率领大军转向东南方追杀。

一行人追逐了一天,仔细搜寻,也没有风筝的踪影。

熊都途中经过一只二百人的大商队,停下马身,迎着那领头的壮汉劈头就是一鞭子,只把那个壮汉的脸抽掉一层肉皮,满脸血腥,疼的抽了一口冷气。

“哎,南蛮子,我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姑娘,她生的很美,穿着淡绿色襦裙,和你差不多高?”

熊都将风筝的外貌描述了一遍。

领头的这名汉子虽然看起来是个练家子,但与熊都却没法比——来突厥做生意,虽然利润极大,但却是冒着生命危险,有时候该装孙子就要装孙子,绝不能过于在乎尊严,在突厥这片土地上,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名汉子看着熊都他们各个盔甲鲜明,穷凶极恶,而且人数众多,就知道他们是一股极大的势力,哪里敢反抗?纵然自己这二百人的商队中,有一百多名保镖,但与这几乎万人的队伍相比,还不就是毛毛雨吗?

“这位英雄,我们就是经商的,一路只顾得赶路,还真没看到你说的那个女子。”他陪着笑脸说道。

“你眼瞎了?鼻子上那俩出气孔是喘气的啊?”

熊都心中郁闷,起了蛮劲儿,一眼不和,就破口大骂,挥舞着鞭子,又对着那汉子抽过去。

那汉子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但仍陪着笑脸,虽然痛得要命,但却不肯吭一声。

风筝就站在旁边,眼睁睁的看着熊都发狠——她易容术极为高明,又穿着一身中原的裙装,活脱脱的中原乖巧妹子,哪里会有人怀疑。

风筝嘴巴很甜,性子又天真活泼,一路上说说笑笑,所有人都很喜欢她。

这汉子就是商队的首领,风筝与这商队首领的老婆聊得极为投机,也凑到前面说话,还捞到机会坐马车,她是个女孩子,那些步行的汉子也不会和他计较。

看着熊都毫无道理,冲上来就对着印象极好的商队首领抽鞭子,风筝心里堵得慌,越发的鄙视熊都,真想立刻现身相救,但考虑到此刻现身,又会与熊都纠缠不清,耽误了去东南的行程,就只好忍下这口气,心想着等着分别时,给这位首领一些补偿好了,人家也是代替自己受过……

熊都抽了商队首领几鞭子,还不依不饶,风筝见局面不妙,眼珠一转,忙道:“这位兵哥哥,你说的那个女人好像见过。”

熊都一听,放弃了教训那汉子,走过来凶巴巴说道:“你见过那个臭娘们儿?快说,那娘们儿去哪里了?看老子不让驴强.奸她……”

风筝脸上一红,胸间气得汹涌,真想一剑弄死这个杂碎,但仍稳住阵脚,笑道:“好像是去东北方向了,呢!没错,应该是昨天下午的时候。”

“东北方向?”

熊都眉头紧蹙,“你可当真?”

风筝撅着嘴巴说道:“你不信算了,反正我是看见了。”

红善走过来,向熊都附耳说道:“小王爷,说不定公主真的这返方向了,她明知道我们向东南追来,还会傻傻的等着咱们去追吗?”

“有理!”

熊都也赞同这个看法,眯着眼睛,上下来回扫着风筝几眼,奸笑道:“小妞儿,你长得也不错,若不是本王今日有要事,就陪着你好好玩玩,罢了!罢了!是你没福气。”他回眸狠狠的瞪了那商队头子一眼,又折返东北方向而去。

看着他们大部队走远,风筝才松了一口气,向那汉子问道:“张大哥,你受伤了,我这里有上好的金疮药,你快擦一下。”这商队的头领叫做张岚,是个镖局的把头,镖局生意不好做,就改行做买卖。

“姑娘,谢谢你啊!多亏你看见了那姑娘,不然,咱们这个商队,可就毁了啊。”

张岚接过金疮药,闻了一下,就知道比自己的金创药不知好了多少倍,急忙让老婆给自己包扎上。

风筝噗嗤一笑,“张大哥,我也没看见那姑娘呀,我是骗他们的。”、

“啊?姑娘,你胆子也太大了。”

张岚听了,不禁一阵后怕,“你刚才若是被他们戳穿了,恐怕立刻就被杀了,这些人一看就是亡命之徒,杀人不眨眼呢。”

风筝俏皮的伸了伸舌头,说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看着那人凶神恶煞的,若是不骗骗他们,还不得把张大哥给打死?反正现在他们跑了,咱们也不用担心了。”

张岚说道:“就怕他们找不到啊,然后返回来,在迁怒咱们,突厥人都这么不讲道理的,咱们要快点走,上车,都上车,咱们快点走,离这帮野蛮人远一点。”他也上了马,招呼商队快行。

风筝坐在马车上,心里百感交集,问张岚道:“张大哥,突厥人有那么可怕吗?”

张岚笑了笑,说道:“姑娘,你是没见过突厥杀中原人,那真是杀人不眨眼,就和杀一条猪,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风筝蹙眉,不愿意道:“张大哥,你别说瞎话,我还真不信呢!”

“这有什么不相信的?”

张岚的老婆说道:“北疆边上那些中原人,在每次突厥人打秋风的时候,还不被杀几千人?光杀人还不算完,还要轮.奸女人,奸完再杀,真残忍啊,姑娘,你长得这么漂亮,就不该来突厥,很危险啊,刚才那个恶人说得没错,他若是没有急事,姑娘,你可就惨了,也是姑娘有福气……”

风筝一时无言,她一直以为突厥是个勇敢、豪迈的民族,她以此为自豪,但却没想到勇敢的另一面是嗜血,豪迈的另一面是冷漠。

“张大哥……”

风筝心里宛如打开了五味瓶子,酸甜苦辣咸都涌上来,真不是个滋味,仍不自觉的为自己民族做辩解,“他们或者吃不饱肚子,耐不住饥寒,所以才去抢……”

张岚无奈的说道:“姑娘,你太善良了,吃不饱肚子就要去抢吗?耐不住饥寒就要去杀人,去掠夺吗?这是强盗逻辑,吃不到肚子,就该自力更生,想办法合理赚钱,抢人家的东西,又算什么?”

风筝说道:“突厥地处严寒,哪里有什么自力更生的条件?远不如中原富饶,尤其是撼动”

张岚笑道:“姑娘这就不懂了,物以稀为贵呀,突厥不值钱的东西,到了中原,就是稀罕物,是能卖大价钱的,人参、貂皮,鹿茸等等,还有山珍、野畜等等,到了中原,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赚了银子,再去买粮食,中原的粮食便宜,买回来足以度过寒冬,这不比抢夺要文明多了吗?可是啊,突厥人根本就不懂这个道理,只知道杀光,烧光,抢光……”

风筝默然无语,她不得不承认,张岚的话很有道理,她想要反驳,却根本没有机会。

张岚的老婆接着说道:“听说突厥出了个厉害的人物,叫做多格,他倒是有几分见识,还鼓励突厥人到中原去经商,中原人对突厥商人十分欢迎,善待有加,给足了特殊的礼节,可是我们这些来突厥做生意的中原人呢,就要时刻面临被杀死的危险,哎,这次生意做完之后,我们就在也不来这里了。”

风筝听着提及多格,心中欢喜,接茬道:“姐姐,你也知道多格?听说他是个大人物,是突厥人心中的偶像呢?要带领突厥走向繁荣。”

张岚不屑的哼了一声,“多格再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老一套,就知道杀光,抢光,烧光?现在多格应改在北疆与中原人作战吧?他之所以受欢迎,还不是因为抢的比别人多,杀得比别人多?除了制造更多的痛苦,还能给突厥人带来什么?杀得了一时,杀得了一世吗?”

风筝被辩得哑口无言,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哥哥,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完美。

张岚又道:“同样是精神领袖,咱们中原人的精神领袖,就远比他们突厥人的精神领袖睿智了不知有多少被,多格与他比?差的远了。”

风筝不服气,问道:“咱们中原的精神领袖是谁呀?居然这么厉害?”

张岚的老婆笑道:“当然是文曲星下凡,商业大家,礼部尚书,内库监正,兴国公陈小九了,姑娘,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可见你平日肯定窝在家里,不肯出门。”

风筝听着陈小九三字,红唇撅得老高,娇嗔道:“他有那么厉害吗?我才不稀罕。”

“小妮子,好端端的,提什么稀罕不稀罕?”

张岚的老婆点着风筝的额头,取笑道:“姑娘,不是我嘴碎,姑娘虽然生的漂亮,但兴国公一定瞧不上的,他的老婆各个美若天仙,我看整个突厥啊,除了那个传说中的公主风筝,就没有一人可以与兴国公相媲美了。”

风筝心里砰砰乱跳,蓝汪汪的眸子中闪过狡黠的华彩,手托香腮,好奇的问道:“他居然有那么出色?姐姐,你快和妹妹说说,他到底哪里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