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你还认得我吗?

这甚至让陈三喜感觉很嫉妒,因为陈三喜从未有过自己的真爱。

他苦笑着,将香烟弹进了垃圾桶里面,站起身走开了。

他还没有走到自己的车子边,就看到两个小情侣围着他的车赞叹着。

女孩像是发现了奇异生物一样,失声惊叫了起来,道:“这就是兰博基尼吗?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兰博基尼,这是谁的车啊,好拉风啊。”

男孩眼睛也看直了,不过眼中更多的是羡慕,他紧紧地闭着嘴,过了很久才道:“以后等我有钱了,我一定也会买辆兰博基尼送给你的。”

女孩笑了笑,拉住男孩的手,头靠在男孩的肩膀上,柔声道:“算了吧,只要你一辈子对我好就行了,有没有兰博基尼都无所谓的。”

男孩抚摸着女孩的头发,道:“可是我一定会努力的,我们一定会买到房子,买到车子,然后结婚的,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的。”

陈三喜站在那里,看着这对小情侣,眼中露出一种别样的色泽,他既觉得很快乐,因为别人快乐而快乐,又觉得很悲哀,为这个世界而悲哀。

这男孩女孩的梦想永远都不会真的是兰博基尼的,因为他们连房子都没有,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但是他们有真爱。

可是真爱能否顶得住生活的压力呢,陈三喜只有祝福他们。

两个人还在那里站着,看着陈三喜的超跑。

陈三喜走过去,坐进了车子里面,这男孩跟女孩都惊呆了,他们想不到这辆跑车的主人居然是一个年级跟他们差不多的少年而已。

陈三喜打开车窗,从衣服里面取出一个戒指,这枚戒指是他曾经打算送给他的初恋的,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送,他的初恋清人却跟着一个老外出国了,从今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可是陈三喜直到现在还能够记得她的容颜,她那清淡的笑容。

这枚戒指就是他们两人之间的最后的祭奠,陈三喜那时候还只是个下层的苦力工,没有好工作,也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他省吃俭用才买来了这只戒指,可惜……

陈三喜的思绪一下子就遁入了好几年前,而且纠缠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那个少年看着陈三喜,脸上露出了笑容,道:“你好啊,先生,你还认得我吗?”

陈三喜瞟了他一眼,确实觉得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却又想不起来了,于是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这个少年眼睛闪闪发亮,道:“先生,我叫李孝顺啊,你还记得我吗?”

他自己解释道:“上一次,你在我们的茶吧跟一位女士一起喝茶,你说如果三个星期之内还能见到我的话,就……”

陈三喜的思维向来转动的很快,他想起这个少年来了,确实有这件事,那次他跟鲁君在茶吧里面喝茶,这个少年就是那个茶吧的服务生。

“哦,原来是你啊,你好啊。”陈三喜将戒指阖上,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面。

“先生,你说你在三个礼拜之内会来找我的,现在我们不期而遇了,也算是一种缘分啊。”李孝顺的脸上充满了期待的色泽,他心里也很清楚,跟在陈三喜后面混,他所想要的一切,一定能够得到的。

陈三喜摸了摸自己的下颌上新长出来的胡渣子,淡淡地道:“想跟在我后面混可不容易,我马上要去赴会,你要是不怕的话,就跟我来,可是却有生命危险。”

李孝顺怔了怔,目光转向了自己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也许长的并不算十分的漂亮妩媚,但是却很温柔,她紧紧地握住李孝顺的手,给了他勇气跟信心。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没有付出,怎么可能有回报呢?

李孝顺冲着自己的女友点了点头,他要给她幸福,让她过最好的日子,就算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也愿意。

“先生,只要你一声令下,我上刀山下油锅,也在所不辞的。”李孝顺对陈三喜信誓旦旦地道。

陈三喜将头一扬,道:“那你上车来吧。”

李孝顺的目光又落回了他女友的脸上,女友的眼中带着很温和的笑意,轻声道:“你去吧,我给你做好饭,等你回来。”

李孝顺很认真的“嗯”了一声,然后上了陈三喜的车。

车子渐行渐远,终于消失在了车流之中。

李孝顺的女友还在那里站着,好像整个人都呆掉了,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只要两个人好好的努力,那么好日子迟早会到来的。

可是现在,她的想法变了。

她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辆车,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有这种车的男人。

女人是个善变的动物,如果你的老婆还没变的话,只是说明她还没有见到令她转变的事物,等到见到的时候,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陈三喜的车开的很慢,但是一路上却没有一辆车从他的面前超过去,原因很简单,超过一辆兰博基尼,那是自取其辱。

一路上,陈三喜只是独自抽着香烟,吐着烟丝,也不说话。

这让坐在车厢里面的李孝顺感觉异常尴尬,很不自在,几次想说话,可是又不敢说,光这辆车的气场就已经将他镇住了。

“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陈三喜的目光在前方的露面上。

“嗯。”李孝顺的声音就好像是蚊子叫一样。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随便说。”陈三喜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根香烟,丢在李孝顺的手里,道:“你抽不抽烟?”

“我……我不会抽。”李孝顺讷讷地道。

“不打紧,没有谁生下来就会抽烟的,只要多抽几只,你就自然而然地会了。”陈三喜悠悠地道:“男人不会抽烟,就好像女人不会做饭的一样,简直没有在这个世上存在的必要了。”

李孝顺只好抽,就算他很讨厌烟丝的味道也必须要抽,可是还没有抽几口,就剧烈地咳嗽起来了。

烟灰掉落在了椅子上面,李孝顺赶紧用手来擦。

“不用擦了,这辆车子我马上要送人了。”陈三喜道。

“啊?”李孝顺讶异道:“你要把这辆车送人?”

陈三喜没有回答他,只是道:“不过这人现在被一个老头抓走了,我要去救他,免不了会动手的,你怕不怕?”

李孝顺的脸上已经沁出了冷汗了,却吱唔着道:“不……不怕。”

“怕也没关系,我第一次跟别人打架的时候,也怕的要命,不过后来我想通了。”陈三喜吐出一口烟丝,道。

“想通什么了?”李孝顺不解地道。

“其实一个人活着,也就七八十年而已,谁都会死的,这都是迟早的事情,早死晚死都一个样,如果一个人连生死都不放在心上的话,那就无所谓恐惧了。”陈三喜的脸上现出一种很复杂的表情。

就好像是一个得道的老僧看穿了世上的一切风云变化。

李孝顺不说话了,仔细地咀嚼着陈三喜话中的意思。

有句话说的很好,富贵险中求,如果没有以身涉险的魄力,只知稳中求胜的话,那么大多是不会成功的。

过了很久之后,李孝顺才问陈三喜道:“先生,我们要去哪儿救你那位朋友呢?”

陈三喜将烟头弹出窗外,道:“你不要叫我先生,我叫陈三喜,很多人都称呼我三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可以这样叫。”

论年纪,李孝顺比陈三喜还要大几天,他也是年轻人,让他叫一个比他小的人为“三哥”,实在有点拉不下面子,不过……

在这个世上想混好,面子千万别当回事。

“三……三哥,我们去哪儿?”嘟囔了半天,李孝顺终于叫了陈三喜一声“三哥”。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我们已经到了。”陈三喜道。

有些东西,不论在哪儿,都是鹤立鸡群,卓尔不凡的,比如兰博基尼,比如陈三喜。

兰博基尼随便往哪儿一停,都会有很多人上来围观的。

陈三喜从车子上面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可是陈三喜却不太喜欢这种目光。

他看了看用金属打造的很古朴的“丽山公园”四个字,带着李孝顺走了进去。

李孝顺东张西望着,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很不解地道:“三哥,这里这么多的人,难道在大庭广众之下跟敌人动手吗?”

“少说话,做做事,话说多了,气势就**然无存了。”陈三喜淡淡地道。

李孝顺立刻就不说话了,他发现在车子里面散漫而疏懒的陈三喜此时好似变了个人似地,腰杆挺得笔直,双目有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整个人就好像是一只豹子一般,洞察着周遭的一切危险,一发现目标,就会发动最为致命的一击的。

直到现在,李孝顺才真正的佩服起了陈三喜来了,他知道,陈三喜的成功,绝对不是侥幸。

陈三喜就是一个智慧、勇气、隐忍、狡猾、坚强的合体,任何强大的力量都不可能将之摧垮的。

李孝顺虽然不能够像陈三喜一样很敏锐地感受到周遭的危机,但是走了没有多长的路之后,就发现脖子后面鸡皮疙瘩战栗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