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燕留白打了个寒颤,心想这夜千度真敢说啊,一个魔宫主人,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竟然好意思说自己不是冷血之人,脸皮的厚度可以比得上垒长城的那些坚固城砖了。却见杏花村一步跨上前来,正色道:“主人,风雅山庄是不收没有用的人的,否则岂不成了收容所?”他看向那个老人:“老大爷,你自己有没有什么手艺?哪怕就是会看门也行啊。”他一边说一边在心里哀叹,心想主人一心要在心爱的人面前表现,这恶人就只能由我来做了,否则大家都知道只要打动了傅苏就能混进风雅山庄,那风雅山庄还不得成收容所啊,最可虑的是一旦有仇家混进来,可就不妥了呢。

傅苏愤愤的盯着杏花村,在心里将他恨上了,却见那老人似乎听得呆了,半天才点头道:“啊,我……我会养花,我可以给你们养花,什么花我都会养的。”说完杏花村点头道:“那就太好了,你就去风雅山庄做一个花匠吧,我到时会给你发月钱,而且这样的话,你就有地方住了,也有厚衣服穿,不用再担心挨冻受饿。”

就这样,继为傅苏收留了一只白狗后,夜千度又为心爱的人收留了一个残废老人,倒霉的杏花村在傅苏的怒瞪下,为了消灭他的怒火,不得不亲自将那个叫做陈花子的老人背到风雅山庄,一路上被白水秋月偷偷取笑了好久,好在回到山庄后,夜千度就赏了他五十两纹银,才让他觉得这点霉运走得还算值得。

在夜千度的安排下,傅苏和他自己住一间屋子。而在燕留白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让他住在隔壁。他明白燕留白的意思,那家伙是生怕呆笨的傅苏被自己瞅个什么机会就吃干抹净,因此要住在隔壁进行监督。

其实夜千度真的很想暗杀掉那个能阻挡自己做某些事的障碍,不过想到一旦杀了燕留白,他的苏苏肯定会伤心欲绝,他就不忍心了,不得不放任这个障碍继续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好在那个燕留白总算还有个弱点握在自己手里,收了他的一千两银子后,在傅苏要求搬去和他一起住的时候,他终于违心的拒绝了,从此后大局已定,接下来就是看自己要怎样将苏苏哄进芙蓉帐里了。

风雅山庄里的房间自然不是那破旧的县衙可比,除了够大够辉煌够精致够典雅外,还到处漂浮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气,博古架上摆着各种珍玩,书桌上放着前朝大文豪用过的笔筒,琴桌上放着司马相如曾经弹过的绿绮琴,窗台上摆放着盛放的兰花和另一盆不知名的花朵。

傅苏宛如进了藏宝库一般,在诺大的屋子里走来走去,而夜千度则将书架上自己喜欢看的书整理了一下拿到床头,抬起眼看向傅苏,却见他正看着那盆怒放着的名花,一边将手伸出去,五指微微向里屈着,似乎是在比量那颗花的大小,大声问自己道:“夜公子,啊不,千度啊,这盆花叫什么名字?都快比得上牡丹花大了呢。”

“你说的没错,那个花就叫做三色赛牡丹,它的花朵没有牡丹艳,但比牡丹还大,而且在秋冬春三个季节里,可以开出三种不同颜色的花朵,也因此而得名,这是域外的名种,是生意上一个合作人从西域带回来的,总共两盆,他送了我一盆,我对这些事也不上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白水她们给放在了风雅山庄里。”夜千度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揽住傅苏的肩膀问他道:“你喜欢吗?”

“我对花花草草的倒还可以,不过留白是一个花痴,呵呵,他特别的喜欢花,这世上唯一让他舍得花钱的,大概就是花了,不过来这里时,那些花因为路途太远,他不得不忍痛都卖掉了,他可是个会在春天里去摘一大捧野花摆到饭桌上的家伙呢。”

夜千度摇头道:“真是的,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花喜欢到这种地步,还真是让人费解。”他说完,见到傅苏又将手微微屈曲着轻轻倒扣在花朵上面,一边喃喃的道:“好家伙,比我的手掌还大呢。”

夜千度脑子里猛然就有灵光一闪,他冷不防一把抓住傅苏的手,想象着如果这只手上面的指节骨全部断掉而向外展开的话,岂不就是一朵盛放着的花的形状吗?莫非十八爷那只莫名其妙断掉指节骨的手,竟然就是为了暗示这个?可这也未免有些太匪夷所思了吧。

“千度,你又想起了什么?”傅苏的声音也猛然兴奋起来:“啊,是不是案子又有新线索了?快告诉我。”

夜千度摇头道:“不知道是不是新线索,只是我的推论而已。”他看着傅苏:“苏苏,你仔细的回忆一下,十八爷家里有没有养什么正在开放的花?恩,能开出很大花朵的那种花?”

“没有,他家里就养了一盆水仙花而已,还是已经凋谢了的。”这话不是傅苏回答的,而是刚进门的燕留白在说:“夜千度,我在那屋里的里里外外都仔细看过了,如果说是别的,或许我不会注意,但只要有花草之类的东西,就决计逃不过我的眼睛,你想起了什么?”

“恩,我也是只有那盆水仙花的印象。”夜千度点头,然后他将手微微举起,五指的最上面一层关节忽然奇异的向外边一展:“留白,你来看看这是什么形状?”

“似乎像是一朵花。”燕留白仔细的看了看。夜千度收回手,点头道:“没错,我在想,十八爷的五指蓦然断掉,是不是他在暗示我们,他的死和花有关,只是奇怪,他的屋子里只养了一盆水仙,那根本开不出这样大的花朵,他如果想暗示水仙,倒还不如做出兰花指的形状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而且也不用遭这么多罪。”

“那,会不会是他没有暗示水仙花,只是暗示一个养花人,或者是送给他那盆水仙的人是凶手呢?”傅苏忽然在旁边开口道。夜千度一怔,然后回身就给了心上人一个拥抱:“呵呵,苏苏很厉害嘛,没错,只有这样,或许才能说得通。”

傅苏被箍的喘不过气来,好容易挣脱了夜千度的怀抱,他不满的撇嘴道:“你以为我是吃白饭的吗?我才是这里的县太爷,不是你眼睛里的软脚虾。”

“行行行,为了给苏苏赔罪,今晚我请你吃烤的软脚虾好不好?以表示从此之后,苏苏在我眼里就彻底的和软脚虾划清了界限。”他说完,连燕留白也忍不住笑出声来。怎么也没想到,原来魔宫主人竟然也能如此的幽默。

“好啊好啊。”听见吃的,傅苏雀跃不已,然后又正色道:“啊,离天黑还早得很,我们还是先讨论案情吧。”

夜千度点头,又望了望天色,宠溺的笑道:“苏苏,冬日天短,虽然是下午,但天黑的也快,我先让白水去准备东西。”说完他闪身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道:“行了,有人去准备材料了,留白你也坐,你是县衙的师爷,讨论案情理应将你算在内吧。”

燕留白在椅子上坐了,有伺候的丫鬟奉上茶来,夜千度喝了一口,便继续道:“我之前到了十八爷的屋子后,便觉的有些不对劲,当时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如今倒是想起来了,试问,十八爷是一个武夫,通常练铁砂掌这种外门功夫的人,都是粗莽之辈,或许会识字,但若让他们附庸风雅,赏花观月,恐怕是不可能的。而且十八爷的日子过得虽然不是三餐不继,却也绝不富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粗鄙的汉子,更不会去养什么花了,而他为什么却会养一盆水仙在家里呢?”

燕留白沉吟道:“这话说得没错,十八爷的确不像是一个会养花的人。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让他养了这盆花吗?”

夜千度呵呵笑道:“这倒未必,那只是盆普通的水仙而已,又不是什么食人花,我是这样推断的,之前我们说十八爷或许是知道了一个秘密,或许是即将得到某一笔财富,才会忽然间变得心情奇好,不须每天在铁块上发泄,而且出手也变得无比大方。而他在死前,又用力的将自己手指掰成了花的形状,那个形状决不是水仙花。可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十八爷得知秘密或是得到财富的那个人,就是一个养花人,或许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那个养花人便随便送了盆水仙给十八爷,表示主动亲近之意,至于是这个人有心毁约还是事到临头,答应十八爷的事情忽然间无法兑现,抑或是这人起了独吞之心将十八爷黑吃黑了,我们无从得知,总之他是将十八爷杀害了,而十八爷在临死的时候,掰断了自己的手指给我们暗示,但却被那人发现,仓促之间他只能来得及将手指关节拨回原状,待尸体僵硬后,不细心查察也就不会发现指骨已经断掉,就算发现了,大概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手掌如花的形状,那么凶手便可轻易的逃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