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秦风飏——强制娃娃亲①

【一句话简介】没有亲过、抱过、睡过,这肉团就直接成了他老婆?她管他吃喝也就算了,竟然还要管他晚上去哪过夜?小的时候他确实没有正眼看过她,可是什么时候她也出落的如此凹凸有致了,竟然还学会了在他的酒里下药,好吧,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何不就依了她……

【酷男+萌女】希望大家喜欢

·····················

·····················

楔子

秦风飏怒了,整个秦氏遭殃了!

据说今早看了他身子的人全部都被发配到边疆了!汗,你们都不知道小秦总那的身上被烙下了什么,灭哈哈,要是你们知道的话肯定会被遣送到外太空!

后来,据那个从边疆一路讨饭回来的小黑衣说。他凌晨两点半接到小秦总电话,说是不知道那个小王八把他给锁公司办公室了!

那小黑衣一听BOSS被锁,当时火急火燎的连**都没有穿的直接套上长裤从他老婆身上爬起来就去了公司给他开门,一路惊动不少人,大家为了邀功,貌似便组队一同去了公司。

轻轻松松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小黑衣激动的把顶头的水晶吊灯打了开……

结果……竟惊悚的发现他们小秦总不知被何人脱的光光溜溜,双手竟被镣铐锁在了某桌腿上……某小黑衣就纳闷了,既然双手被束缚,那么当时小秦总是拿什么给他打的电话,于是疑惑的瞄向小秦总的脚丫子……咳咳,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小秦总……

咳咳,只见小秦总,浑身上下木有丁点儿布,毫无一丝赘肉的上半身红痕累累,倒也不是皮鞭打的,倒像是吻痕,额……小黑衣只能在心里暗暗的叹着,好彪悍的吻痕啊……

又见他左右两胸分别被烙上了火红唇映,两颗小红豆正妖娆的被‘含’在那唇映中,别有一番销·魂·滋·味在其中……

再继续朝下看,只见小秦总那结实的小腹处打横一排字,‘经本小姐鉴定,此男技术一级棒,只服务态度要加强!’然后,‘技术一级棒’那几个字下画了一个箭头!

直指他勃·然·翘·起·的·充·血·某·物!

再后来,据说当晚前来营救小秦总的那批小黑衣许久不曾出现在江湖,对外宣称支援边疆,对内嘛……大家似乎都知道,那是他们的狗眼长错了地方!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天小秦总可是怒发冲冠那个一点都不含糊,当即下令追捕某女,抓到了一定要给他秦风飏扒光了绑在**,喂其一颗**,但坚决不让其痛快!

什么?还有人敢问那女人是谁!

秦风飏一想到这里,一口结实的银牙都不知道要被咬碎多少回!谁!那该死的小妞除了林琅那个死丫头之外还能有谁!谁还能有她那样的胆子,在他小秦总面前撒野!

·

初秋的清晨是寒冷的,尤其是下着绒绒细雨的时候。

林琅靠坐在一条小巷深处,毛毛的细雨在她卷曲的长睫上细密编织着,凝成一颗晶莹的露珠,在她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滚落。她惺忪的睡眼终于苏醒,白皙的手指抚上自己脸颊,有些迷糊的自言自语,“我怎么哭了?”

她的声音并不像她的容貌那样甜美,年轻的音色里微透着些沙哑,虽然低沉但是迷人。

她的手机早就没电了,也不知道在外面到底漂泊了多少个日夜。只不过每每想起这次出逃她就头疼,呜呜,真是可怜了她这个有家不能归的美少女啊。

她其实平时的习惯很好的,可就是酒品不好,只要一喝醉就会发酒疯,而且……那疯狂指数简直是令人发指。

就说最近的那一次吧,她竟然拿开瓶器把秦风飏的嘴巴给撬开了,然后一口气塞了一把**进去,再然后她还不知死活的把他扒的精光,拿手铐把他铐在了桌腿上……

其实做到这里已经够了,但是她……她还不知廉耻的在他胸前的两颗小红豆上留下了痕迹,还拿口红在他的小腹处写了一排字,极尽了撩拨之能事之后,她最最牛逼的是把他的身体玩弄的坚`硬无比之后——她酒醒了,遁了!

而她林琅自打出生以来就和秦风飏那厮相处在一起,她自然是知道秦风飏那痞子的个性的。等他获救了之后,他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她抓回去,如果她被抓到的那天恰逢他心情好的话,他说不定不会扒她的衣服,但是他一定会把她那天对他所做的事情加倍奉还。

更严重的是,他一定会把自己打包邮寄给她的爹地和妈咪。

其实。叫她回去面对爹地,她是很乐意的,因为她爱极了爹地温柔的笑和宽广的怀抱。可是她不要被妈咪烦啊,天啊,她不回去的时候妈咪天天烦爹地,烦的爹地耳朵都长了茧子,有家也不愿意回,如果她也去了那还了得,她家的那个小老太太不得把她拴在身边**啊。

所以,她一定要逃跑,一定不能被秦风飏抓住。别看她其实是秦风飏那厮的未婚妻,还是从小就定下的娃娃亲,可是他整起人来绝对不会手软。特别是对她,他教训起来,一定兴奋的如同打了鸡血。

因为,秦风飏很讨厌她!讨厌到恨不能时光倒转回到她出生的那天,一把掐死她的那种程度。他小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当时脑子秀逗了才会把你接生出来!

可是这也不是十八年前身为婴儿的那个林琅能控制的啊。秦风飏讨厌她无非就是嫌弃她管他吃管他喝还管他晚上去哪里睡觉。

可是这些都不是她愿意的啊,都是她妈咪齐微玟逼的。也不知道她妈咪年轻的时候是和他们一家子有什么纠葛,她就生了这么一个女儿,可是却死活要把她嫁给秦风飏!

要说像管家婆一样的管着他,那他也不至于这么讨厌她,他大可以只把她当做是他们家的保姆嘛!

可是,他们之间的纠葛其实很恐怖。

林琅三岁的时候才断奶,自从不喝奶了她就和她娘不亲了,于是她娘就经常把他带到隔壁秦风飏家里去遛。遛着遛着就遛到了秦风飏的**,那时候秦风飏九岁,大概还挺喜欢这个肉肉的小抱枕,整天抱着她妹妹、妹妹的叫个不停。到了晚上还舍不得她回家,她娘见她这个女儿如此受欢迎,就果断的把她留在了秦风飏的**。

夜里秦风飏趁大人不在的时候,就枕在了林琅小小软软的而且还是小孩儿特有的圆鼓鼓的肚子上,别提有多舒服了。也是那一次,小林琅第一次在别人**尿了,而且由于秦风飏的睡姿特别,所以他头发全被尿湿了,据说他第二天就果断的把自己剃成了光头。

秦风飏的妈妈又是个很严肃的人,教训秦风飏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任,所以小小的秦风飏活着的这九年来第一次给自己的巨床换了一次床单。也许那个时候秦风飏就有那么一些些恨小林琅了。

那夜,再深一点的时候,三岁的林琅被饿醒了,她才刚断奶,好不习惯的,于是她借着模糊的不成篇章的记忆摸索着,找到了秦风飏的胸口,含住他胸前的小红点就吮吸下去。吮完一边发现并没有她想要的甜美奶水,于是她就换了一边继续吸,结果当然是什么都没有。小林琅就饿的大哭了起来,睡梦中的秦风飏被闹醒,发现这厮一边舔他胸还一边掉眼泪,他那时也不小,估计知道自己的清白已经不保。

于是在楞过之后,同小林琅面对着面干嚎了起来。

林琅五岁的时候开始上幼儿园,那年秦风飏十一岁,正是调皮捣蛋的年纪。一个下雨天他搞了一身泥巴呼呼的跑回了家,把他爹地纯白的鹅毛地毯踩了个稀巴烂,他怕挨打就摸到隔壁林琅家来洗澡。

小林琅那时正在浴缸里玩小鸭子,玩着玩着想起来小解。可是她娘却突然带着浑身是泥的秦风飏走了进来,还笑的咪咪的说来一个鸳鸯浴。小林琅才不知道什么是鸳鸯浴,光着身子就要往外爬,她娘像是害怕她逃走一般把她按了下去。并扒了秦风飏的衣服把他也往浴缸里拖。那个时候小林琅终于忍不住,尿在浴缸里了,可是秦风飏下去了。

后来他又发现浴缸里的水不断的朝上冒着小泡泡,而且是从小林琅的屁·股底下冒出来的。秦风飏惶恐,小林琅却快乐的笑了,说她都已经尿过了,怎么还在放屁屁。

从那以后,秦风飏就再也没有进过她们家门了。

林琅十岁的时候,秦风飏十六岁,已经长成了少女杀手,耀眼的像是会展中心那颗最亮的钻石。那晚,是他第一次带女生回家。可是小林琅却有道数学题不会做,拿了铅笔和书本就来请教秦风飏。她推开门,却发现她的风飏哥哥把一个漂亮姐姐压在**,漂亮姐姐还一个劲的尖叫着说不要不要。小林琅以为风飏哥哥是在欺负人,于是就用手里的书本敲了他头一下。

那时秦风飏年纪还小,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被这一打吓的不轻,回头时连身子都忘记了遮掩,小林琅矮他许多,一眼就看见了他腿间的昂·扬娇嫩某物。可是她以前却从没见过,于是欢乐的拿手里的铅笔戳了戳。

可怜秦风飏这一辈子的青春少年第一次就这么泄在了她的手里。且由于惊吓过度,听说他在接下来的整整一年里都无法正常举起。那以后,他觉得她应该叫林狼而不是林琅。

后来林琅十二岁的时候,秦风飏十八岁,他终于成年并且上了大学,顺理成章的离开了这个小恶魔。他为此还窃喜了整整四年,可是每次回家团聚还是会被她整的惨兮兮。他偶尔带个女人回来睡觉她还非要挤上床去,宁愿三个人打架也不放他快活。那以后,他有家不能回。

林琅十六岁的时候,秦风飏二十二岁,他大学毕业,学成归来,已经是个十足的成年人。可是谁知道,林琅那厮也跟着在变,终于不再像小时候那么调皮捣蛋,但是却像是被她娘洗了脑一般,一个如花似玉的好姑娘竟然整天黏在他身边管他的吃喝拉撒。他几度想把这丫头给灭了,可是都无法下手,他要是敢对他放一句狠话,他爹就要追着他满世界的打。

林琅十八岁的时候,她学会了喝酒,可是她的酒品是他秦风飏见过的最差的一个。第一次喝醉,她把她的学校的年轻男教授扑到在男厕所,他那时是捂着脸丢尽了面子去的男厕把她给拖了出来。第二次喝醉,她把她爹和他爹扒了衣裳关在一间房里,听说她那次回去被从不对她动手的温柔爹地打了一天两夜。

第三次喝醉……都已经不好意思再重复了。

想想这些,秦风飏就恨的吃不下饭!他一拍桌子,指关节全部都泛白,“还没有找到她吗!”

底下的黑衣畏畏缩缩,“找……找不到。”

“你说什么?”秦风飏一副爆椒脸,咬牙切齿的问。

小黑衣哆嗦着,“总……秦总……听B区的小弟说,说看到了类似林小姐的少女,很快我们就能把她带回来了。”

秦风飏眯了眯眼,邪乎的翘了一下嘴角。“没用的东西,不用你们了,让冷写去找。”

小黑衣抹了一把汗,出去之后赶紧就打电话,“小B啊,赶紧通知林琅小姐,就说小秦总派冷写那个怪物来了!叫她快点走!”

小B:“我是B区的小弟没错,可是我不叫小B啊,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猥琐吗?”

小黑衣,“跟我有半毛钱的关系,是蝶醉方羞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