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态,那黎梦晨担心的事就不会发生,而田佳佳期待的自然就是空指望了。

大凡有常识的现实主义者都知道,人的思想见识和情感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他们分别多年,已不见当初少男少女对感情的空想,更多的是基于现实的考虑。况且吴佩如精神反复,她脸上的沧桑和皱纹未必都是他冷青山的故事,想想,也多少有些释怀。

但思维的角度直接决定人的观点。沈雪梅知道冷青山另辟溪径,金屋藏娇,她直接杀到山水别墅,就这样人赃并获。一场激烈的争吵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沈雪梅泼辣惯了,指责吴佩如母女三人老不正经小不要脸,设计**冷青山,离间他们夫妻关系。又把冷青山陈年旧事翻出来奚落了一顿,说没她当年娘家的帮扶哪能他现在坐在办公室里哟喝,真是过桥抽板,真正的白眼狼。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她这狠狠的一巴掌把冷青山的自尊心打得七零八落,这是他的耻辱,也是他当年为了远大前程的代价——终其一生的幸福,此时想想,也不知值还是不值。

坐在轮椅上的冷青山脸色发青,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更别说还有下人在这里,他的面子哪里搁得下。上涌的血打翻了他残存的理智,他就是狠狠的一巴掌。

大喝一声:“滚出去,明天去民政局,离婚。”

简短的一句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那不可侵犯的威严总让人觉得他全身的毛发都竖立着,一并与那愤怒写在脸上。

这种没有前思后虑不顾一切的做法让沈雪梅自取其辱,并把冷青山推的更远。黎梦晨看见婆婆摔倒在地上,赶紧要去扶,却被田佳佳一把拉住,“她咎由自取”。待她扯开田佳佳的手再想去扶时,就看见她的司机走上前去了。

她的司机用眼瞟了黎梦晨一眼,很快地把她扶起来。

那一刻,冷梓君看在眼里,心都要碎了。她的母亲倒在地上,而扶她的仅只一佣人,他最亲最亲的人啊,在剜他的心。他有何立场站在这里,他有何颜面站在这里,这里是他父亲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他和他的母亲就像小丑一样站在这里任人欺辱。他母亲有何过错,难道要保卫自己的婚姻家庭就是罪过?还是侵犯了别人的领地才得到应有的惩罚?是的,他的父亲,已经不再是他的父亲了,他已经为田佳佳母女置办家业了,以防百年之后不备之虞。

倒在敌人面前是失败,倒在亲人面前是绝望。他觉得他的脸在发烧,脚更是灌了铅似的沉重,他没有马上接过佣人手中的母亲,而是走到黎梦晨面前,后者身体不由地抖了一下,这更强化了心虚的意识。

一个耳光扇在黎梦晨的脸上,眼泪似箭飞了出来。她歪着头无声地看着他,嘴皮子上下打抖,可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她的母亲吴佩如不明白这突来的‘戏剧’,看着女儿挨打,本能地冲上去还了他一巴掌。

“好,咱们扯平了,永不相欠,永不相见。”

冷梓君悲怆地接过母亲离开这个他永生不忘的地方。身后还回响着他尖锐的带有毒誓般的语句:永不相欠,永不相见。

第二天,她接到了某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请她务必过去一趟。

离婚?啊,是的,离婚。

协议书上的每个条款清清楚楚,因为他们结婚不久,又没有孩子,所以不会有太多纠葛。

当然,冷梓君无疑是大方的,给了她一大笔赡养费,支票就放在桌上。还有她现在住的别墅也送给了她。有关她所有一切的牵扯和气息,都被他摒弃之尽,排除在他的世界之外。

黎梦晨拿起支票看了又看,好像不认识字似的。好久以后才把它重新装进信封里,连同她手上的那枚大钻戒。她吞咽了一下口水,拾起桌上的水笔,在她的专属栏里签下她颤抖的笔迹。

“他怎么没签?”这个疑问上头的时候就已经说出了口,“这不是他的作风。”该不会是又有人诓她吧。

只签了姓她就停下。

“黎小姐不必惊讶,冷总这几天很忙所以我们不便打扰,听说他母亲又住院,好像病得不轻。”

说话的律师露出很诡魅的表情,那语气也是阴阳怪气。黎梦晨很不喜欢,尤其是那个‘黎小姐’。她掏出手机给冷梓君打电话,好久也没能按下那个绿色的键。她想,事已至此,不管是他执意还是旁人暗算,都不重要了。那个什么也没看到、不分是非的耳光足以让她清醒。算了,也许放弃是明智的。夫妻没有体贴谅解和信任,只是靠妥协容忍和金钱拼凑的婚姻怎能幸福?

老天,我要食言了。

收起手机,她画上句号。

☆、第五十三章

第五十三章

看过了母亲和田佳佳母子,黎梦晨在心底里作了最后的道别辞:这样就好。

别了,上海;别了,冷梓君。

真正放下包袱就了无牵挂了。从哪来到哪去,这是宿命也是自然,落叶归根的思想虽说在她这一代已经淡的没边没际,可大地的儿女是顽强的,当她漂泊的脚步在外受阻,她理所当然地想回到故土去疗伤。啊,她可爱的家乡,多么美丽!

她是远足人扬帆的起点,也是最后回归的依靠。

开着她那辆白色的POLO,渐渐地与这个生冷的地方告别。

她把车子停好,把临时停放牌摆上挡风玻璃上,上面写着冷梓君的手机号码。就这样,拖着两个行李箱,她沿着柏油路走近了机场大厅。

渐行渐远的倩影,看不出与远行的人有多大区别,一脸风尘,满身倦殆,是无尽的疲惫。

沈傲君刚出大厅,在斜眼之间无意瞥见了她,待要追去,她已没入嘈杂的人流。躇足沉思片刻,他又匆匆地蹬上了回家的地铁。

无论一个人拥有多少,总觉得幸福里还缺少点东西。在沈傲君的世界里,他少了让他逍魂心痛的东西。在冷梓君的世界里,他偿尽了人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所以除了那不可割断的亲情,总觉得世事都可有可无,没有东西是不可替代的,没有任何东西是一成不变的,斗转星移,沧海可变桑田。

爱情也在他的世界里变得酸涩变得渺小变得自私。

他曾经那誓言中不可一世的豪言壮志——宁愿死也要在一起的初恋,最后就在势利的女友母亲的棍棒下分飞了,这些年他不也一样过得比谁都好?当然这只他的表象,到底好不好,只有他自己知道。

母亲住院,他守在身边。公司大小决策,他就通过遥控指挥,文件让秘书送至医院签发,每天询问财务和资金流向。

“冷总,你的快递。”秘书把前一天到的快递递到他手里。

冷梓君看了快递封面,有些吃惊,他微微地皱了下眉头,很快拆开,是一封信。

看着看着,他的气息越来越重,显然是情感受到波动。他不得不受到感染,那样的内容那样的表白……

……遇见你是缘,守着你是份。如果注定缘份要让我们在漫漫一生的路上辟荆斩棘,尔后才赐于我们坚于金石的爱,我会珍惜上天对我们的考验,并且顺从他的意志。

绝不退缩!

……

老公,我不怀疑婆婆对公公的爱,因为我也是女人,我也同样受到那个身上流着跟公公一样血的男人的蛊惑。虽说身体不便,年老色衰,但鲜明的轮廓和昂仰的气势成了经典(我这样虽然提升了品味却降低了内涵,有以貌取人之嫌,但我仍然要说实话。)。只是父母之事,岂是你我能干涉得了的?他们在我们出生之前就成定局,难道这个麻烦不应该由他们自己解决?相比于‘麻烦’一词,我更想用‘罪过’。我如今所做的一切,只是克尽一个做女儿的孝心,尽力为母亲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相信我,我没有做伤害你心灵的事。

你的梦晨,亲吻你。

另:请好好照顾自己,少去些酒吧,免得伤人伤己。

……

一切都是明白的,从头至尾,他都是一个小人。

他很快就想起沈傲君,刚想曹操,曹操就到。他直接了当地问起那天酒吧门口的事,得到的回答是他并没有把这事告诉黎梦晨,啊?她是怎么知道的?

还没来得及细想,沈傲君又告诉他一个消息,在机场大厅碰上了黎梦晨。

明白了,都明白了。这个女人从没有变,或者说她一直是这样的人,只是他从没用心去了解她。用金钱买来的爱其实是他自己的感受,是他自以为是的爱——一段新鲜和刺激,原来他从不曾去真正在乎过这份情。

财产、钻戒、房子,都是时下流行的把戏,她却不吃嗟来之食。还有谁人比她更宝贵?

在这个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当下,他娶到这个女人做梦都应该笑了,为什么他会这样轻易放她走?捏在手里的信纸浸湿了,汗水随着肾上腺激素的暴涨而**满全身。

“不,我要把她追回来。”

刹那间石头开花,他尤如佛祖点化的顽童,茅塞顿开。

一路狂奔着出去,他甚至来不及交待沈傲君好好照顾他母亲,就旋风般地飞走。开着正常人都会眼红的豪车,他边飞驰边打电话。

命运给了他致命的一击,他不是没有追上那升上天空的飞机,而是不可逃避夙命的安排,发生了车祸。

九级伤残,他的腿去了一只,终身与钢铁为伴。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四章

伤痕累累的黎梦晨回到那个生她养她的地方,过着从前清静又倔强的生活,无论生活多么艰辛,无论日子多么难熬,她都没想过放弃。

可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一天又一天,她的肚子逐渐变大。这个单纯闭塞的小山村,流言蜚语本是他们娱乐的方式,现在这个现成的闲话对象放在眼前,那茶余饭后的磨牙自然是少不了的。

而黎梦晨很少出门,就是偶尔出门置办些生活用品被大家指点取笑她也当没听到,谣言止于智者,何况这并非谣言。

黎梦晨在自家破旧的庭院里栽花种草,青菜与草药整齐划一,这些就是她每天必须的,也是必需的。脱离了都市的繁华和嘈杂,她有一种远离尘嚣的感觉,如果换一种结局,那该多好!

风呼呼地刮,现在已是隆冬季节,数九寒天,滴水成冰。她在地上采了大白菜和萝卜,和上今天砍的排骨,这营养是跟得上的。只是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少,过完年弟弟开学也是要给准备一些钱的,虽说弟弟也勤工俭学,但也不能让他耽搁了学业。以后生孩子还得要钱,她还是蛮紧张的。

前几天乡政aa府打来电话,她考中了“村官”,明天就要去开会,所谓开会,就是所有“村官”聚集在一起,根据所考的成绩名次来挑选自己所在乡镇。黎梦晨名列前茅,她选了离家最近的乡,也就是她户藉所属的乡,当然,这是后话。

好了,她伸直了腰,拍拍越来越沉重的后腰,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加油,她对自己说。提着白菜和萝卜,她轻摇慢步地走进了屋里,把菜洗净,做起饭来。

一屋米饭香味,她正坐在桌前吃着。门开了,她看见黎明远有些干皱的脸,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好半天反应过来,她赶紧站起来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吃饭吧。”

说着就给他盛饭去。

“不,我吃过了。”他轻拉着她的手臂让她重新坐下。

“你吃饭吧,我来看看你就是。”

黎梦晨在黎明远的注视下吃完了碗里的饭,再也吃不下一丁点了,她从来没觉得肚子有塞得那么难受。

“让我来做孩子的父亲。”

惊愕使她猛然地抬头与他对视,泪水蓄满了她的眼眶。之前她总有落魄者的心态,所以始终是面带微笑斜眼看其它地方,其实是满腹苦楚无处话凄凉。

听到这个天赐福音,她再也无法继续那自欺欺人的坚强。卸下疲惫的外衣,她扑簌扑簌的落下了泪珠,然后是轻轻地啜泣,最后就扒在黎明远的肩上大哭了起来。

感动,是的,感动。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温暖,这句话是路遥《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的感慨,那缺衣少食的年代,总给她薪火般的滚烫。

她絮絮叨叨地讲了那些尘埃往事,就像说笑话者一样逗乐别人自己却始终平静如水。

唉,往事不可追,来者当自勉。

她没有接爱黎明远的好意,也没有接受他的感情,一切的一切,都不是在刹那间能改变的。

来到会议室,熙攘与热闹自不必说,那些大学生村官认得认不得的三两下攀谈就成了老熟人了,加之单纯和兴奋,嘴巴就像没上锁的门。

“嘿,你怀孕了。”有人问黎梦晨。

“嗯。”

“你老公没来陪你?”

“是啊。”

“嘿,你是甜蜜的想全世界都跟你一样幸福,还是来炫耀你男朋友?今天还特意过来分享你‘高中’的喜悦。”

一个和她显然很熟的人逗她,但她处在幸福里,对此不置一词,只放肆地嘿嘿笑了起来。她身边的男朋友用手撩拨了她挡住眼睛的长发,也轻轻地哼哼几声,一脸的满足。

黎梦晨难受地移开视线,那脸上隐约的笑容都僵硬的没有温度,仅仅是为了维持与周边人共同的风度。四周是欢欣的笑声和喜悦的交谈声,溶入其中,尤显得苦涩。

她一个人静静地走开,仔细研究她熟悉的故土的植被,各种珍贵的树木和一些可入药的蕨类植物。

她爷爷是赤脚医生,她父亲是药农,她从小就跟爷爷和父亲学会不少可用性很强的技术活。就这个廊庑庭院来说,就有不少可入药的植物,如黄连、大血藤等。

正式上班,黎梦晨被分到计生办做整理资料工作。因为怀着孩子,主任也没太分配她工作,微机上的活尽量让她少干。出于对大伙的感激,她在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时请她办公室的同事吃饭。地点嘛,那当然是物美价廉的小餐馆了。

大伙满满地往嘴里塞,还不时恭喜她几句,说什么家庭事业双丰收,你看,孩子都在肚里叫了。这话可就伤着人了,她们办公室有个老女人,三十七八了还一个人单着,所以说话比旁人更尖锐更刻薄。

“嘿,黎梦晨,你老公干嘛的,怎么你挺着肚子也放心让你一个人在这穷山恶水里独居?也从没听你提起过他,该不会是……”

桌上清一色嘴巴吃菜的吧嗒声。黎梦晨知道她的意思,虽有些难堪,但也坦然,之前不说,是因为没必要把自己的私事宣扬天下,也没有义务给大家解释。现在,她自然还是不会说,对那种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不幸之上的人,就是任你千般揣测,我自安之若素,高深莫测地笑笑,就化解你如疾风骤雨般的刀光剑影。

“嘿,想什么,这么难回答,那就不要回答了。”那老女人接着说。

“没什么。”她直了直腰,提起筷子夹了块麻辣豆腐送到嘴里,“还不错,到底是故乡的麻辣豆腐正宗。”

“正宗是正宗,就是少吃点好。”黎明远推开‘雅座’的门,手里端着酒杯,另一只手扶着黎梦晨的肩膀,低下头轻轻地俯在她耳旁说:“为了孩子好,少吃点辣的。”

言语与肢体接触的方式与稀松朋友不同,这么亲密。众人也不能免俗,只能往那方面狂猜。黎明远举杯向在座的各位敬酒,并请各位同事多多关心和帮助梦晨。最后离去还不忘交待让她少吃辣子和饮料,并轻轻拍了她的肩背才走出房门。

“啊,男朋友?黎梦晨,这么帅的男朋友你掖着藏着干嘛,怕人家配不上你?”某同事甲说。

“诶,那是中心小学的副校长呀,黎梦晨,你不才来一个月嘛?……小子,你原来早就……这又不是办公室之恋又不是罗蜜欧与朱丽叶,你至于嘛?”某同事乙高八度的声音可以把整个小店的客人都招来。

嘿嘿,大伙的好心让她无语言对,她很想说“不是”。但碰上那双戏谑的眼睛,她就张不开嘴巴了。

这时小店的服务员来了,手上还端着一碗枸杞炖乌骨鸡。

“我没点这菜。”她诧异。

“是你男朋友特意给你准备的,本店只是给加热。”服务微笑着说:“你真好福气。”

她愣愣地点头唯唯,一时不知作何反应。

“哇……好福气,好福气……”

这伙吃货不客气地为她打好一大碗汤,其余的就被这群下山虎给瓜分了,才不管是不是男朋友精心为女朋友准备的。呵呵,有福大家享,爱的滋味果然不一样。

那个大龄剩女也喝得有滋有味,沾沾喜气吧,至于刚才那股子恶劲此时也化腐朽为吃功,总是不能比别人落后的。

在乡镇工作,要是连抢吃都不如人,那工作就更比不上人了,这是私下同事们无聊的玩笑。哈哈……总得给吃找个由头。

黎梦晨到前台结帐,被告知男朋友已经替她买单了。尴尬,但不可否认,一丝丝甜蜜流过心间,最后积涓涓细流于江河湖海,满满的温暖辟天盖地向她袭来,紧紧把她裹住,把这腊月所有的严寒都驱逐。

对上他漫柔的眼眸,她走上前去。

“你怎么知道今天我在这吃饭?”

“只要有心,自然知道。”

只要有心,自然知道。

……

她停止了纷杂的思绪。耳边又响起了恼人的声音:“你们什么时候结婚?要是没钱我可以借你。”

这么好?不大像众人对你的评价,她直视大龄剩女,听她继续。

“你可以买个漂亮的戒指,瞧,你光溜溜的手指。”

哦,听了半天还是来示威的。还好,她已经不在乎这些了。可她不在乎归她不在乎,黎明远在乎了。

“我们的确没多少钱,也买不起什么好戒指,戒指只是心意,心意到了就行,相信梦晨也不虚荣。但前提是,”黎明远停顿了一下,转头微笑看着黎梦晨,“得梦晨愿意嫁给我。”

“我们是朋友。”黎梦晨用带有戏谑的神态看着她,“不过,还是要谢你的那份心,只是为别人操多了心,自己的事情就耽搁了。”

话说到这份上,再说就是神精病了。

而那群散在她身边吃得腰大肚圆的男女,听到这个平素没脾气的女人说出这么深刻的话,一个个大惊。原来不是没脾气,只是不愿发脾气。此刻伸出爪子的小猫,让大龄剩女面上红一块青一块。

有关她的种种猜疑因黎明远的出现嘎然而止,虽然黎梦晨说是朋友,但谁信呢?啊,日子就这样欢欢喜喜地过也不错。

黎明远每个周末都来看黎梦晨,帮她做一些日常家务。因为吃住在单位,也没什么体力活,只每次为她提水拖地,至于衣服,梦晨从不让他洗。

但日子久了,人们就看出其中的端倪,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