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怎么说呢?就这样一个小姑娘,黑黑瘦瘦,小不点儿,你简直就不明白她凭什么活着,她活着对谁有用呢?她根本谈不上美不美,应该先把她放到十只大盆里好好洗上十天,再来看她的样子。但她是个女孩,要命的是,她早晚要长成个女人,就这点,对我已够了。我苦苦在她身边伺候,等着她长大。那时我并不意识到,我在等她,像守着一棵眼看要开花结果的树。哎,我的黄毛丫头,我的阿尕。

想忘掉她,已经太晚了。这关键不在于我,而是她,她有那个本事叫我对她永世不忘。

现在你来了,说你也等了我十好几年。好像我真有那么卑鄙,糟蹋了一个又耽搁了一个。其实你过得蛮正常,结婚生孩子,当管家婆,你踏实着呢。你哪天有工夫想我?你带着那些原打算跟我合盖的缎子被,跟另一个男人过了。说老实话,我可没等你,我又不痴。

明丽,看在我和你二十年前有场情分,别逼我。关于阿尕,我一个字也不会对你讲。

真怪,这女人还是这样乖巧秀气,像只小猫。她说她还那样爱我,想不爱也不行。好哇好哇,你这撒谎的猫,找死来啦?

我对我的前任未婚妻说:“行啦,你来看我,我就够高兴了,有什么哭头?”这是我半晌来讲得顶像样的一句话。“你没变老,还挺漂亮。走在马路上,你丈夫大概特别得意吧?”我突然嬉皮笑脸起来。

明丽一下就止住了泪,猛抬头看我,不知我出了什么毛病。我又说:“你真没变。你孩子多大了?”

“大女儿九岁了。”她无精打采地说。软绵绵的目光在我丑怪的脸上摸来拂去,弄得我怪舒服。“你的鼻梁怎么搞的?”

我按按它,说:“像个树瘤吧?我儿子今年也不小了,七岁,该上学了。”

她大吃一惊,肯定大吃一惊。但脸上还好,神情大致还正常。她心乱如麻,肯定是心乱如麻。

“你儿子叫什么名字?汉族的还是……”

她在试探,看看我是不是跟哪个她概念里的女人搞到一块了。她还抱一线希望,认为我不至于那么疯。依她的观点,要真那样,我就毁了。

“他有俩名字,一个汉族的,一个……”

她听到这里就不往下听了,够了。

可我还接着往下说,瞎话连篇过扯谎的瘾:“我那小子有这么高。”七岁的男孩,我从来不晓得他们一般该多高。我的手在空中上下调整一会儿。“长得特棒,踢不死打不死没病没灾,头发是卷的,眼睛又圆又黑!”我描绘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天使。

杜明丽知道自己在硬撑着微笑,作出为他幸福的样子。一会儿,她就一个人到马路上去哭,去捶胸顿足,想到他那个混杂着两个种族血液的儿子,她就怕起来。他是他父亲的后盾,是他的靠山。他正在发育,飞快地成长,刹那间就会像堵墙一样挡住她的视线。他将把这门堵得严严实实,截止了她要跨进来的企图和可怜巴巴的顾盼。无论她怎样伸头探脑,也不可能再看见他身后的他的父亲。何夏,别把你儿子拿出来镇压我,我可是胆儿小。我并没对你干下太大的坏事。一个女人,还要她怎样呢?我爱你你不信,我等你你不在意,我来看你,你抬出你儿子。一个女人,你要想过瘾解恨,就上来把她掐死算了。

“何夏,”杜明丽压住一肚子阴郁,说:“你爸死前给我一个手镯,是很贵重的玉。”

“那你好好收着吧。那是我妈的,我妈死的时候,临埋了,他都没放过,把它撸下来了。”何夏龇牙咧嘴地笑笑,“我爸可真叫‘人为财死’。”

“他死的时候,你知道有多惨,浑身抽筋,抽得只有这样短……”

“别说了别说了,你过去信上写得够详细了。他要活到现在,我跟他也是敌我矛盾。”

“我看你太狠了。就那么恨他?未必。当时你为啥闹下那场事,差点打死人,就是为你爹。你是为你爹拿出命来跟人拼命,别看你嘴硬。你现在变得我摸不透了,可那时你什么什么念头我都晓得。你为什么跑到那个偏远的鬼地方,我能不明白吗?”

从前,有个人叫何夏,因血气方刚好斗成性险些送掉一条老工人的小命。当初我逍遥自在地晃出劳教营,看到偶然存下来、撕得差不多了的布告,那上面管何夏叫何犯夏。很有意思,我觉得我轮回转世,在看我上一辈子的事。劳教营长长阴湿的巷道,又将我娩出,使我脱胎换骨重又来到这个世道上造孽了。谁也不认识我,从我被一对铁铐拎走,人们谢天谢地感到可以把我这个混账从此忘干净了。包括她明丽。我就像魂一样没有念头、没有感情地游逛,又新鲜又超然,想着我上一辈子的爱和恨,都是些无聊玩艺儿。

我已不记得我当时怎样踏上了草地。也许有人对我介绍过它,说它如何美丽富饶又渺无人烟;也许是我想碰碰运气,盲目流浪到那里的。总之,我为什么要去那里,当时的动机早被我忘了。抑或说它有种奇异的感召力,不管它召我去生还是召我去死,我没有半点不情愿就朝它去了。一去几千里。

“你父亲临死的时候说:咱们家败完了,就剩了何夏一个人,你要照顾他……”

“这就是他的临终遗嘱?”

杜明丽点点头。老头儿可怕地抽搐,嗓子里发出类似婴孩啼哭的尖细声音。她简直想拔腿就逃。而老头儿却伸过**得不成样子的手,抓住她。她不顾一切地大叫起来。老头瞪着眼,想让她别叫,别对他这样恐惧嫌弃。不一会,她的手碰到一个冰冷的东西,是只玉手镯。他用另一只手拼命把手镯往她手上套。等他死后,她才发现他并不可怕,十分慈祥。眼边深沟似的皱纹里渗满了泪。

但她永远也不想把这个真实的结局告诉何夏。她内心是抗拒那种无理束缚——那只手镯的。但她没有讲。她讲的是一个合乎常规,为人习惯的尾声。什么临终遗言,娓娓相嘱等等。那尸体奇形怪状到什么程度,那手镯让她怎样寒彻骨髓,她没讲。

我们仨,明丽、我、阿尕,不知我们究竟谁辜负了谁?真滑稽。我爱明丽是可以理喻的,而对阿尕,却是个秘密,我也妄想揣度它。她就坐在那里,黑暗一团,几乎无形无影,但我知道,她永远在那儿。

看看她这脸蛋是怎么了?像瓦壶里结的斑驳的茶垢。这就是阿尕。她光着脚,踝骨像男人一样粗大,长头发板结了,不知成了一块什么肮脏东西,这就是我的阿尕。她永远在那儿。

这地方的人开始注意这汉人奇怪的行为了。三五成群的男人撮着鼻烟,不断冲太阳打个响亮的喷嚏,他们中有人指着他的背影窃窃私语。真该上去抽他一顿鞭子,这头傲慢无礼的内地白驴。他到我们的地方,却没朝我们哈过腰,连笑也没笑过。他每天跑到河边去,疯疯傻傻站在那里看。他在河里找到什么了?这河里从来没有金子。

太阳一落,便没人再去管他。家家帐篷中央拢堆牛粪,一半是黑暗另一半还是黑暗,这一刻是他们祖祖辈辈金不换的幸福。

阿尕却偷偷跟在他后面。她这样干已经不是头一回。她像条小蛇一样轻盈地分开没膝的草。河岸上放着一只牛皮船。这种船并不稀奇,此地人要渡到河对岸去,就得乘它。不过很少有人对河那边动过心,为什么要渡到那边去呢,这边已经够广阔了。一旦有人想过河也很简单,就做一只这样的牛皮船,用木头扎成框架,用五六张牛皮连缀起来,再绷到木架上,船就有了。有人说,这条河一直流到地下,通另一个世界。从前,这地方有个懒汉,过腻了牧畜生活,就那样干了。他把老婆孩子和吃的放在一只船里,自己和酒放另一只船,两船相系,就漂走了,永远没见他回来。

阿尕见他上了船,便拔腿追上去。她跑近,船早已飞向河心。

船在河里一高一低,有时转个圈。河底潮汐把浪花从深处采来,白花花地举在船的前面。

她开始朝他喊。浪把船冲得轰轰响,他一点也听不见。她便在河滩上狂奔,眼睛死盯住船。她要这样一追到底;即便他要离去,要在这河里消失,她也得亲眼看着。

阿尕跑啊跑。她在追完全疯掉的白色马群。马群驮着死到临头都不屈服的骑手。再往下她知道会怎样,船会头朝下直竖起来,将船里的或人或物一刹那间抛干净。她急了,从腰间抽出“抛兜儿”。“抛兜儿”在她头顶嗖嗖尖叫,飞旋出一个光环。

我被击中了。这是我头一回领教她的武器,晓得她的厉害。她和她的民族,是如此善用武器。再来瞧瞧她的绳枪,他们叫“抛兜儿”的玩艺,我听见嗖嗖响时已晚了,卵石划着一道白色弧光在我腿上已终止了旅程。这块卵石实在不小,足能打断一头健牛的犄角。我的腿骨“■(左口右邦)当”一响,全身都震麻了。我什么也来不及想就从牛皮舟里翻出来,掉进河里。我的腿在河里才开始疼,疼得我以为它已没有了,手去摸,还好,它还在。我是会游水的,水性不赖,可遭人暗算的愤怒使我全身抽风一样乱动,手脚完全不被理性控制。再说受伤的腿使我身子老往一边偏。还有这河水,谁接触过这样冰冷的水?它不是在我体外流动,而是灌进了我体内,更换了我全身的热血;我的每根血管都冻得发硬,正在哔哔剥剥地脆裂。我开始浑身发紫发白,很快就要明晃晃地肿胀起来。可我依然愤怒得不能自持,她这样害我毫无缘故。我的四肢差不多丧失知觉。我想下一步,该是有个人把这具满腔愤怒的尸体打捞起来了。

当然,我不承认是她把我打捞上岸的。虽然她的确在呼呼呼地喘,长发上和全身的水淌在河滩上,淌成一条小溪。我听见她的尖声嚎叫,那是在我落水的瞬间。后来我恍惚看见一个黑东西掉下岸,极慢极慢地向我靠近。我们在水里撕扭了好一阵,我用抽筋的腿把她蹬开,等她再次扑上来时,我死命揪住她的头发。刹那间,我恨透了这个黑鬼似的女孩,她老是无端地跟踪我。她被水呛得直翻眼睛,鼻子和嘴挂着黏液。无数条黑发辫软软张开,像某种水族动物漆黑可怖的触手。现在知道了吧?我跟她的开头就不好,就异常。从那一刻,我跟阿尕缠不清、搅不完的感情便开了头,或不如说我们的自相残杀便开了头。

我没料到她有这本事。她蛇似的在我怀里扭啊扭,突然扭头咬我一口,咬在我肩上,使我不得已松开揪她头发的手。然后我们无分胜负地双双上了岸。河在前方发出奇特而恐怖的声响,像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那下面歇斯底里地大笑。这儿离我放船下水的地方已很远,草地变得阴森起来。河在一眨眼间把我送到这里,流速可想而知。我想起从上船时就无法自持。

有种莫名其妙的后怕使我软了,全身没一点劲,随她拖。我看见她又黑又小,拼死拼活地搬弄我这条让水泡肥的大死鱼。这河里有种肉乎乎的鱼“水菩萨”,一经打捞上来,鱼头就奇怪地变成一张老头脸,又阴险又悲哀。跟我此时的样子极像。她跑到远处拾来干牛粪,有的牛粪表面已干得出现密密麻麻蜂窝样的孔。然后她就跪在那里“嚓嚓”地用火镰打火。真可笑,这只比钻木取火先进一步。我躺在这里突发奇想:顺着这条倒淌河走,一直走,就能走到远古。爱因斯坦几乎要否定时间的不可逆性。我想,这条河流倒着流,其中必有它的奥秘。想象一下吧,整个历史就是这条河,它在某个地方不为人知地来了个彻底的转折,好比一条绳带的一头向另一头对折过去,于是现代与原始便相逢了。将看见的,便是化石和累累白骨的复活。

火点着时,天已全黑了。我懒得去看她怎样费力地将火种培植壮大。火投在我和她的脸上,使其变形,变幻出野性和怪诞的影子。我们一声不响,完全是一对人类最纯粹的标本。

他忽然站起来,阿尕也跟着站起。除了獐子,草地上找不出比她更敏捷的东西,她敢打赌。她知道事情没完,水里那场恶斗还没有结束。上啊上啊,她拿出架式,身体略弓着,鼓满力。这样又瘦又高的对手打起来最方便,只要攻他下三路,只需猛一撞,他就得倒。阿尕想着,忽然格格地笑起来。草地上的人,摔摔跤、打打架是很快活的事。

他没上来,大惑不解地看她笑。一边脱下衣服、裤子,举到火上烘。她看他是副好架子,就是太瘦,这里那里都看得见漂亮的骨骼在一层薄皮下清清楚楚地动。不过几年以后,她使他壮起来。是她喂肥了他,使他有一身猛劲,用来摧残她。

“你为什么用石头砸我?”他问道。

她笑得轻了,说:“石头?”她对他的话多半靠猜。谁知道呢,恐怕听懂他的话靠的并不是听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