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郭丽为自己的女儿担心不已,她是真的为女儿着想,要是男未婚女未嫁,女儿去追求人家也没什么,可是对方都结婚了,以后事情被人知道了,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

可是她没生出儿子,就夏烟一个女儿,所以在家里说话没什么分量,提意见也没什么人听,连夏烟这个女儿都不听她的,她还能指望谁。

好在夏晋鹏的情妇生的儿子不怎么聪明,长得也不怎么样,而夏烟聪慧又漂亮,为人处世十分大方得体,夏晋鹏虽然不能让她继承家业,但只要她能够找一个对夏家有帮助的丈夫,那自己这么多年的培养就没白费,是笔很合算的买卖。

这也是这么多年来夏晋鹏一直疼爱她的原因,要什么给什么,非常积极地培养她成为一个人人称赞的大家闺秀,所以夏烟的追求者众多,而且都是家世相当好的俊杰,要不是有黎瑾珠玉在前,夏晋鹏早就挑一个联姻了。

夏家是做超级市场发家的,在全国500强企业中,已经能挤入前100名了,夏家的润华超市在全国有超过2000家的连锁店,店铺大多是覆盖在a市附近的三四个省份。

最近几年夏家想把连锁超市发展到南方的省份去,但是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向银行融资是其中一个选择,但是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合作伙伴携资入股,润华的股票肯定会大幅升值,而且这样风险也更小,于是夏晋鹏就把主意打到了夏烟身上,他需要夏烟联姻。

和亲家合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对象很多,但是没有一个有黎瑾好,黎瑾是所有适龄对象中最有钱也最有权的一个,夏晋鹏的计划很成功,女儿受到了周家和黎家上下一致的喜爱,而且女儿也喜欢黎瑾,郎才女貌,真是天作之合!

可在临门一脚,就差戳破窗户纸的时候,黎瑾突然就结婚了。

美梦破碎,夏晋鹏真是气了个半死。

不过现在还不晚,他自信自己的女儿不会输给任何人,之前就是太矜持了,以为一家有女百家求,现在黎瑾已经结婚了,那就得主动出击了,首先得增加两人相处的时间。

黎瑾除了去公司外,就是在家或者出差,后两个夏烟都没办法找到机会,她总不能住到黎瑾家去或者跟着黎瑾出差,找不到借口啊,所以剩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去黎氏集团上班。

夏烟是夏家唯一的千金,照理她就是要工作,也该进自家公司,没理由去别的公司,但是夏烟脑子活络,她早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一个一箭双雕的主意,不止能到达自己的目的,也能够对家里的生意有帮助。

夏家是做连锁超市的,但是都是其他品牌进驻润华,润华并没有什么自有的产品,想和国际接轨,扩大润华的影响力,开发自有品牌是很好的一个策略,这个想法在润华的董事会上被人提起了多次,但是因为一直有保守派的反对,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正式的策划案出来。

反对派们的意思是,润华虽然八十年代初就创办了,但没有丝毫的品牌开发经验,贸贸然涉足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很不妥,如果是小打小闹那不如不弄,如果是大刀阔斧又是有相当大风险的,左不是右不是,这一吵就吵了好几年。

和黎家那种黎瑾一言堂的状况不同,夏家虽然也是家族企业,但是家族成员众多,有说话权的人很多,比起改革,更多人倾向稳扎稳打,循序渐进,他们觉得这样对家族的发展才更有利。

可现在夏烟的点子让机会来了,开发自有品牌什么的,对黎氏集团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还能有什么比进黎氏吸收经验更方便快捷的方法么?

润华主要是想做食物方面和低端日用品的品牌开发,其他的暂时还没有考虑,和黎氏集团的产品并没有太大的冲突,所以以两家的交情安排夏烟进黎氏完全没问题,反而能对两家的合作产生更有利的影响,在业内也许还能成就一段佳话。

夏烟和夏晋鹏相信,不管是黎少文还是黎瑾,对这件事都不会反对的,毕竟黎氏不会有任何损失不是么,传出去反而对黎氏集团的声誉有利。

确实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好主意。

这主意的实施人也只有夏烟适合做了,要是换了方语薇肯定就不行,方语薇只会花钱,从来不懂赚钱,大学也是上的国外的野鸡大学,让她进企业上班还不如杀了她,连企划案都看不懂,给她和夏烟同样的机会她也把握不了啊。

夏烟就不同了,国外著名商学院毕业的,成绩非常优秀,真正的才女,加上跟着夏晋鹏耳濡目染,生意上的事还是有点手腕的,经常能想出很漂亮的企划案。

父女俩商量完毕,就开始着手准备了。

……

在夏烟离开黎家的第二天,方语薇也离开了,她觉得再待下去好像也没什么进展了,索性就走人吧,先去见见那个钟凯。

她带着依依不舍的表情和黎瑾萧以书道别的时候,黎瑾真的很想尔康手留她继续住,这真的是个神助攻啊,就因为有她在,自己才能和萧以书同床共枕。

现在她走了,就意味着同床共枕的日子结束了。

黎瑾的心碎了一地,这么希望和方语薇同一个屋檐下,真的是第一次!

最后结果当然和黎瑾想的一样,方语薇走的当天萧以书就搬回他自己的房间了,一件睡衣都没留下。

平时晚上还有个念想,吃不到好歹能看到,也能饱饱眼福,现在分开了,以后连念想都没有了,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

夏家安排妥当后,先去周家探了探口风,夏家和周家关系更好,如果由周家牵线搭桥,那面上可能更好看点。

夏烟去找了周以璇聊这件事。

“阿烟你要去黎氏上班?”周以璇对生意上的事不怎么了解,她不太明白夏烟为什么不在自家公司上班反而要去别家公司打工,毕竟不是自己家,要看人脸色的啊。

夏烟就把润华准备推自有品牌的事说了一遍,说自己去黎氏上班是为了学习黎氏的企业文化,吸收知识和经验,这倒也不是假话,只是她自己的私心没讲就是了。

“哦,这样啊。”周以璇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你要是想去,就和黎叔叔或者阿瑾哥哥说吧,他们应该不会反对的。”

夏烟支支吾吾表示想请周以璇或者周以璇的父亲牵线。

“呃……我对生意上的事情不懂的啊,一窍不通的。”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这点周以璇还是拎得清的,她不懂什么生意上的事情,所以她怕自己做错事说错话给家里惹麻烦,“你们家和黎氏不是合作关系么,我觉得这种事走明面比较好吧,你总不能偷偷摸摸进公司吧,有个好的名目不是挺好?”

周以璇这条路走不通,夏烟只好放弃,她现在想想,自己交了周以璇这个朋友,貌似什么用途都没派上,什么事都指望不上,要不是真的喜欢黎瑾,自己根本不想和这种整天没心没肺的丫头做闺蜜,对自己真的毫无用处。

夏烟只好让夏晋鹏亲自出马和黎少文联系,说明了意图后,黎少文考虑了一会儿道:“我已经很久没有管公司的事了,怎么安排看阿瑾的意思吧,等他回来我就和他说这件事,到时候让他给你回电话。”

黎少文觉得夏晋鹏的目的不单纯,安排夏烟近黎氏,也许是为了接近黎瑾,但是他又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夏烟看上去真的是个好女孩,应该不至于做这种不堪的事。

黎瑾回来后黎少文就和他提了这件事,至于自己的疑虑倒是没说,夏家女儿喜欢阿瑾的事就不要让阿瑾知道了,免得节外生枝。

黎瑾没什么意见,两家本来就是合作关系,黎氏旗下很多中低端产品都是要进驻超市的,所以和合作伙伴打好关系是有必要的,这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忙,帮一帮也没什么,当下就点头同意了,还十分客气地给夏晋鹏回了电话,说会好好安排。

夏家众人接到消息的时候高兴坏了,特别是夏烟,她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只要给我机会,我就一定会成功!

不过她还是有点不放心,于是私下里和夏晋鹏道:“爸爸,以防万一,我想让你再安排两个人。”

“什么人?要来干嘛?”夏晋鹏不太明白。

夏烟扬起嘴角:“当然是我的帮手了。”一条道走到黑从来不是她的风格,双管齐下才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