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香槟都不怎么泛泡了。

起初他们喝得还有节制。很快,这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便让他们飘飘然了。

“这的确是个价值不可估量的历史篇章,”贝丝突然严肃地说。“想想看,经过这么多年,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达尔文和麦考密克,一对冤家对手,在火山口尽全力相互救出对方。”

“也可以这么理解,他或许投有那么尽力,不然为何后大半生一直感到愧疚?”

“因为尽管他尽了全力,仍没能救出对手;因为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还有他尽管是个无神论者,却坚持基督教的教义。麦考密克的死纯粹是一次意外事故。”

“也许你说得对。”

“整个事情那么让人难以相信——天啊,多亏是出自达尔文本人手笔。”

“他承认麦考密克掌握了进化论——这很有意义。众所周知,这样的话麦考密克本能够作为理论的共同开创者载人史册的,而今天他却是个无名小卒。”

两人举杯相庆,为了过去调查之辛苦,为了这群相关的人们:达尔文、菲茨洛伊、杰米·巴顿,当然还有可怜的莉齐。

“不过最终她得以回报,她父亲给了她信任和声誉,她是惟一一个洞察她父亲秘密的人。”休说。

“不值钱的安慰”,贝丝反驳道。“照我看,她整个一生都没什么价值。”

“我纳闷为什么她没有读他父亲自传中缺省的章节。她应该很好奇的,也许她对可能看到的东西非常恐惧。”

“有可能。不过她已经知道了秘密,因而她明智地估测到她父亲是自曝家丑,讲述自己在麦考密克的死亡事件充当了什么角色。她没必要读,她不想破坏心目中父亲的美好形象。毕竟父亲已经世界闻名——她不想成为始作俑者,将丑闻公布于众。所以她将这一章节传给丁她女儿,主要是推脱责任,推托给女儿——或者说留给命运来安排。”

“我想可能是这样。”体答道。

“你听起来不那么确定。”

“我也说不上来。”

她一只胳膊拥过来,抱住休。这时酒中的泡沫要冒完了。

“是另外的东西困扰了我,”他说,“你没注意到达尔文用的语言吗?一处他讲到他的生活已经失去了价值,另一处他谈到自己的名誉和财富时,说这一切都本不属于自己。语气很强烈呀,你不觉得吗?我是说假如麦考密克的死亡完全是个意外的话,语气不该这么强烈,因为达尔文确实应该得到这些呀——他首创了这套理论嘛。”

“还是因为愧疚。善良的人犯了过错,受的折磨比恶人更大。再说,或许如果他足够诚实的话,他明白自己其实很希望对头死掉,别忘了——那个家伙曾企图杀掉他。”

“你刚讲过达尔文尽了全力去拯救他,还不到一分钟。”

“也许界限不很分明,至少在达尔文心中是这样。或许他后悔自己没能预料到凶险,眼睁睁看着惨剧的发生——是种疏忽,倒不是谋杀。”

休添满了两个酒杯,他记起有人说过达尔文从没有信心考察人的心理。为什么自己老有种预感,觉得两人还没有完全发掘出达尔文的秘密呢?

“并且他从没讲过自己什么时候想到了这个理论,”他继续说。“听起来好像他和麦考密克凑巧在哪儿捡到了。”

“这不是什么新发现,他写的材料全是这种语气,他对这些不太严谨。这正说明他洞悉这个理论比大家晓得的时间还早一些。”

“不过他掩盖自己想出这一理论的具体时间,粗暴处理自己的雀类标本,虚构自己遭虫咬的经历。这些都有什么意义¨”

“我也觉得——这是有些奇怪。”

“还有,别忘了,所有这些人都企图勒索他。但为什么赫胥黎和其他那几个人要保护他呢?”

“他们其实并不是真的要保护她,他们在保护这个理论。他们知道,这个理论太重要了,不能让~个人的名声拖累了理论。”

“但是他们怎么知道达尔文干了些什么?他们从哪儿听说麦考密克的死讯?”

“从菲茨洛伊那里吧。”

“可是他根本没亲眼见到火山口的一幕,他仅仅是怀疑而已。”

“或许达尔文自己讲的。”

“可是他写了,莉齐是惟一一个知道他秘密的人。”

“是惟一一个洞察他秘密的人,”贝丝纠正道。她自己倒也心里没底,感觉又陷入了困境。

“还有华莱士最后回了伦敦,或许他当时从圈内的人那儿听说的。”

“可是华莱士自己已经阐明了这个理论,如果他认为达尔文可能是个杀人犯,难道就不想自己拥有理论权吗?”

“或许他需要钱。”

“有可能。不过如果他知道了达尔文这些事,他就会将这一理论归功于自己,把名和利用来讨价还价。另外,如果你将华莱士也算作同谋——假如这个词合适的话——那这个圈子也越来越广了。” 她收回了胳膊。

“面对现实,贝丝,还没到总结的时候,太多的结论尚不确定。”

“我承认——你提的这些问题我答不上来。” 休突然站起身,“我刚想起来,”他说,“我们怎么能漏掉这一条呢?”他摘下眼镜放到桌上,“还有个问题更难回答。”

“什么?”

“先假定你想的是正确的——莉齐反对她父亲是因为发生在火山口的一幕。”

“对。”

“他从麦考密克写给他亲戚的信中获得的。”

“对。”

“他怎么可能写呢?他都死掉啦。”

“妈的!”

“让我问你点事情,”休对罗兰说。

3人锁了房门,晚上离开了图书馆,沿着伯勒尔街漫步。

“你是个老渊博。”

“谢谢,恭维话什么时候都好使。”罗兰回答说。

“法语的大火之夜这个词组对你来讲有什么意义吗?”

“这让我想起了几件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将他们搅合在一起。”

“别这样,正经点。”

“能告诉我为什么问这个奇怪的问题吗?”

“这关系到我们的达尔文研究,我们走进了死胡同。”贝丝插话道。

“我想你们不会讲些最前沿的东西吧。用你们美国人的话讲,我早就跟不l潮流了。”

“我们想告诉你啊,可是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进展,”休说,“目前我们只是一个疑团代替了另一个,而这个疑团比前一个更神秘。”

“就像丘吉尔谈论前苏联一样,”贝西道。“带着谜样面纱的神秘事物的疑团。”

罗兰扮了个鬼脸。“你讲的是疑团重重的神秘事物之谜吧。”

“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回事。”

“不对,你不能给事物披上谜的面纱。”

“那我想你应该能给事物戴上疑团的面纱。”

“概括地说.是神秘给谜罩上了面纱,而后蕴含于疑团重重的事物之中。”

“好啦,打住吧!”休叫起来。

3人穿过了桥。天鹅都躲到柳枝后面过夜去了。休解释说:“达尔文用了法语的大火之夜这个词,我们想搞清楚他指的到底什么意思……”

罗兰打断他的话,“我记不起哪儿有这个词。”

“在莉齐的日记里。”

“明白了。我将你偷带进书库时你找到的那本。”

“对,”贝丝说,“我们原以为弄懂了他用这个词组表示什么意思,不过好像不太吻合。”

“问题是”,休说,“我们想到的事件不是夜里发生的。”

“尽管它涉及可怕的大火。”贝丝补充说。

他们来到了三一学院后面的一条窄道。

“听到这个词组,我倒想起了一个人,他用了同样的词组,也是法语,不过那是两百年前的事了。”

“继续讲。”休催促他。

“是布雷斯·帕斯卡,法国数学家和哲学家。他用这个词组描述一个难以置信的夜晚。那晚他彻底地皈依了宗教,他相信自己真的见到了上帝。从那以后他进了詹森派修道院,再没以自己的名义出版过书。”

“那么达尔文应该听说过这回事吧?”休问。

“当然了。”

贝丝有了疑问。“不过这不太吻合,你不会说达尔文变成了信徒吧?”

“不是这个意思,”罗兰答,“没有语境,我当然也不清楚他谈的是什么,不过有可能用了这个词组的广义。他在暗示某种重大转变,比如,圣徒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阿基米德在浴盆里,闪电般的灵光一现,一切都豁然明朗——突然顿悟的时刻。”

“我明白了。”休说。

3人来到希尔市场。此时正值晚上购物高峰时刻,商品琳琅满目,人行道上拥挤不堪。3个人在人群中穿梭——骑自行车的先生们,满脸通红地挤着上车的游客,还有奔向酒吧的学生们。

罗兰停下来走进一家书店:“我很快回来。”

体转向贝丝说:“顿悟是一码事,凶杀是另一码事。如果你杀了人,或者想到你杀过人,你大概不会把它称作大火之夜吧。’’

两人站在书店门口等着,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胳膊下夹着一摞书走过来。那清纯的脸蛋,金黄柔软的长发,一看就是个年轻学生。休注视着他走过去,陷入沉思。

“怎么啦?”贝丝问。

“没什么,他让我记起一个人——书上刻画的一个人物。”他站住一动不动。“贝丝,天啊,有了!”

“什么呀?”

“我们把R·M搞错了,他不是麦考密克,他是那个十儿岁的传教士——理查得·马修斯。”